湖北省科学技术厅实验动物行政许可公示
12.02.2019 23:21
本文来源: 科技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湖北省实验动物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经专家审查和现场验收,拟准予湖北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验动物行政许可,现予以公示:
许可单位(机构)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法定代表人 | 许可证类型 | 许可范围 |
湖北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 | 44143157-8 | 姜红 | 实验动物使用许可 | 动物实验- 普通环境(兔、豚鼠,面积140㎡) 屏障环境(大鼠、小鼠、黄金地鼠,面积90㎡) |
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以在公示之日起5日内向省科技厅书面提出。异议材料应注明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 祥
联系电话:027-87135833
传真:027-87133657
湖北省科学技术厅
2019年2月12日
本文来源: 科技厅
12.02.2019 2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