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科学技术厅实验动物行政许可公示
12.09.2018 17:08
本文来源: 科技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湖北省实验动物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经专家审查和现场验收,拟准予武汉大学和湖北潜龙药业有限公司实验动物行政许可,现予以公示:
许可单位(机构) | 许可证类型 | 许可范围 |
武汉大学 | 实验动物使用许可 | 动物实验- 屏障环境(SPF级大鼠、小鼠,面积483.56㎡) 负压屏障环境(SPF级大鼠、小鼠,面积98.21㎡) |
湖北潜龙药业有限公司 | 实验动物使用许可 | 动物实验- 普通环境(普通级豚鼠、兔,面积246.8㎡) 屏障环境(SPF级小鼠、豚鼠,面积153.4㎡) |
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以在公示之日起5日内向省科技厅书面提出。异议材料应注明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 祥
联系电话:027-87135833
传真:027-87133657
湖北省科学技术厅
2018年9月7日
本文来源: 科技厅
12.09.2018 17: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