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湖北省发布大学生转学新规 10种情形不得转学

02.12.2015  18:05

  12月1日从省教育厅获悉,我省出台大学生转学新规,明确转学的程序和要求,严堵因转学产生的不公平现象。

  此次我省出台的转学政策中,列举了10种情形不得转学,其中有6条是新规:高考分数低于拟转入学校相关专业相应年份录取分数的;通过定向就业、艺术类、体育类、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等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未通过普通高考或未使用高考成绩录取入学的;转入与转出学校在同一城市的;研究生二区招生单位录取的转入一区招生单位的;跨学科门类的。

  同时,我省规定,申请转学的本专科学生,高考分数应达到拟转入学校相关专业在生源地相应年份的高考录取分数。申请转学的研究生,原则上应在相同一级学科专业内申请,拟转入学校与转出学校层次、类型、学科专业水平相当,转出与转入专业须满足当年研究生招生录取的调剂要求,并需通过拟转入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组织的专业考核或学业水平评估。

  省教育厅学生处相关负责人介绍,新规中,首次提出分数限制,强调不能逾越高考统招,打着转学幌子择校择专业;同时要求高校要公示转学学生名单,强化社会监督作用,让转学更加透明、规范。“转学政策本身是救济制度,即给予那些患病或确有特殊困难的学生方便,让他们得以顺利完成学业。” (龚雪、梁炜)

湖北举办线上机关档案业务建设培训班
7月25日至26日,为持续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动员全省档案系统抓好国家档案局对湖北档案工作监督检查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湖北省档案局依托中国知网以线上方式举办机关档案业务建设培训班。省内外档案工作者4.档案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