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秋季开学 武汉中小学收费标准不变
再过一周左右,是武汉市中小学、幼儿园秋季开学的时间,8月25日,武汉发改委(市物价局)、市教育局公布今年秋季各类学校收费标准,与春季相比,公办幼儿园、公办中小学收费标准不变。其中公立小学1至2年级,本学期书本费为75元、3至6年级为95元、初中为170元。
公办省、市级示范幼儿园收费在2014年秋季,收费曾上调过一次:省级示范幼儿园由每月460元上调至600元,市级示范幼儿园由每月400元上调至500元,2015年收费与2014年持平。一、二、三级幼儿园收费标准不变,分别为每月300元、270元、240元。
收费标准规定:幼儿园可收取的服务性收费项目为外出活动费和乘车费,按照“家长自愿、据实收取、及时结算、定期公布”的原则收取,不得与保教费一并收取;幼儿园可收取的代收费项目为体检费,收费标准按照本地医疗服务机构收费标准执行。为在园幼儿提供午休所发生的费用在保教费中列支,幼儿园不得再收取住宿费;幼儿园收取的伙食费按天计算,按月或学期收取,根据幼儿实际在园就餐天数结算,多退少补,并按月或学期向幼儿家长公布伙食费收支情况。
武汉中心城区公办小学、初中,学生只需缴纳课本费和作业本费。小学1至2年级每学期为75元、3至6年级为95元、初中生为170元。东西湖、汉南、蔡甸、江夏、黄陂和新洲6个区区政府所在地以外和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托管的花山、左岭、九峰等3个乡的公办小初中学生,免交杂费、课本费和住宿费。公办重点(示范)高中为每学期675元、一般高中为470元。
城镇低保家庭子女和在特殊教育学校就读的小初中阶段学生免交杂费、课本费,只需交纳作业本费。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按统一安排在公办小初中学校就读的,其收费与城市居民子女执行同一政策。
对违反规定乱收费的学校,责令全额退款外,并依法追究直接责任人及其主要领导的责任。监督电话:市发改委(市物价局)12358、市教育局65608550。 (编辑:丁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