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人数12年连涨不能怪社交工具

06.07.2015  11:58

  近日,民政部发布《2014年社会服务发展统计公报》,2014年全国共依法办理离婚登记363.7万对。数据显示,2003年以来,我国离婚率已连续12年呈递增状态。专家称,微信、陌陌成婚姻新杀手。(7月5日《新京报》)

  离婚人数12年连涨,有很多原因,主要的有几个:第一,2003年起实施的新《婚姻登记条例》,大大简化了离婚手续,离婚无需等待一个月的审查,也不用介绍信;第二,2011年最高法出台的“婚姻法司法解释(三)”,使得离婚涉及的财产分割更容易了;第三,2013年3月楼市新“国五条”细则规定,出售房产征税按转让所得的20%征税,有些夫妻离婚成为了“避税”的“便捷途径”;第四,社会节奏加快和社会观念的变化,使得夫妻之间的理解和包容减弱,随着社会开放程度的提高,人们对婚姻的看法也不如从前那么神圣;第五,婚外情增多也是导致离婚率上升的原因,有律师事务所做过不完全统计,在离婚官司中,一半以上都涉及婚外情。

  尽管离婚原因很多,但把离婚原因怪罪在微信、陌陌等社交工具身上,确实有点贻笑大方。谁都知道,社交工具就是一种工具,离婚的责任肯定在人,怎么能怪社交工具呢?以前社交工具没有出现时,不是一样存在离婚现象吗?如果离婚可以怪微信、陌陌,那么网站、QQ、微博、短信、邮箱、信件等,哪一个不是罪魁祸首?

  社交工具是把双刃剑,在为人们的生活带来便宜的同时,也为人们带来了很多烦恼。会用善用社交工具者,社交工具就是良师益友;不会使用社交工具者,社交工具自然就是洪水猛兽。社交工具本无错,《婚姻登记条例》、“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国五条”等等都没有原罪,原罪在于人,在于婚姻的当事双方。如果双方能够同甘共苦、心心相印,做到“不管风吹浪打,胜似闲庭信步”“千磨万击还坚劲,任尔东西南北风”,那么,离婚率一定大大减少,甚至不会出现离婚现象。

  不过,离婚人数12年连涨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从某种角度说,这也是一种理性和成熟,也是一种进步和文明,不是有句话说,离婚是一种解脱吗?强扭的瓜不甜,如果鞋子穿在脚上不合适,不如换一双新的鞋子穿上更舒服。当然,中国人很传统、很朴素,总体上讲,人们还是希望婚姻长长久久、从一而终、白头到老。然而,当这一美好愿望确实不能实现时,离婚或许是正确的选择。无论结婚还是离婚,无论什么时候离婚,无论以什么方式离婚,功劳和罪过不在社交工具,而完全在于人,这是一个浅显易懂的道理。(毛开云)

(见习编辑 金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