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禁毒日】东湖法院公开宣判两起贩毒案

28.06.2019  17:01

“6.26”第32个国际禁毒日当天上午,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集中公开宣判两起贩卖毒品案件,20余名在校大学生旁听庭审。

  2019年1月8日16时许,被告人李某以人民币200元贩卖给买家透明塑料管包装的甲基苯丙胺片剂(俗称“麻果”)三颗、少量甲基苯丙胺晶体颗粒(俗称“冰毒”),后被蹲守的公安机关民警当场抓获。公安机关当场从被告人李某身上搜出贩卖毒品所得的上述人民币200元;从程龙身上查获上述毒品。经称重、取样及鉴定,上述查获的毒品甲基苯丙胺,共计净重0.35克,所送检材中均检出毒品甲基苯丙胺成分。

2019年3月4日17时许,被告人王某通过现金支付方式以人民币200元的价格向买家贩卖塑料管装甲基苯丙胺片剂(俗称“麻果”)4颗,交易完成后,被赶至的公安机关抓获。当场从买家处查获上述甲基苯丙胺片剂,从被告人王某处查获贩卖毒品所获现金。经现场检测,被告人王某尿液中甲基苯丙胺呈阳性。经称重、取样及毒品鉴定,上述查获的毒品净重0.38克,均检出毒品甲基苯丙胺成分。

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对两起贩卖毒品罪案分别开庭审理后,公开宣判,判处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判决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审理过程中,主审法官从毒品的危害、禁毒知识、禁毒形势等方面对被告人进行了深刻的法庭教育,给同学们上了一堂生动的禁毒教育课。

 

 

 

责任编辑:张心怡 陈群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