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纪委通报8起财务票据违规案例 相关责任人受处分

23.02.2016  11:12

  湖北省纪委监察厅22日通报8起财务票据违规问题查处情况,其中省委讲师团违规使用不合规票据报销费用,负责人被点名通报。

  通报显示,2014年7月至2015年6月,省委讲师团违规使用不合规票据报销费用71.6万元;其所属《学习月刊》杂志社违规使用不合规票据报销费用134.78万元,并自立名目违规发放劳务费6.3748万元。省委讲师团负责人、副巡视员肖国才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孝感市孝南区住房保障局虚报差旅费套取现金共计1.4583万元,用于违规发放交通补助、值班费,该局局长刘波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郧西县对外宣传办公室使用不合规发票入账、相关支出手续不齐全等,涉及资金4.6575万元。该办主任孟凡斌受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过处分。

  宣恩县李家河中心小学虚开购物发票,套取学生营养餐和普通餐资金5.466万元,用于发放代课教师工资,该校校长侯金菊受行政记过处分,副校长杨琼受行政警告处分。

  黄石市殡葬管理所违规入账报销不合规发票16张,该所财务负责人吴新建审核把关不严受行政记过处分,分管财务工作的副所长康咏华受行政警告处分。自立名目违规发放殡葬宣传整治专班工作人员补助6.9万元。殡宣办负责人朱吉平受行政记过处分,分管殡宣工作的副所长黄海泳受行政警告处分。

  孝感市教育科学研究院于2012年1月向干部职工发放春节补助4万元,并于2014年12月以购买电脑耗材名义虚列办公费对该笔支出予以报销,该院党支部书记、院长万新才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调离原工作岗位。

  鄂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稽查分局分别于2013年9月、2014年10月,以虚开会议费的形式共套取财政资金11.3085万元用于其他开支等。该局局长刘静受行政记大过处分,并调离原工作岗位。

  湖北科技学院生物医学工程学院副院长阮若林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中,违规报销3.6305万元,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