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祖传秘方”泡药酒出售 致人死亡遭十年刑罚
本网讯(通讯员 杨小媚 杨胜兰)农民用“祖传秘方”自制主治风湿类疾病的“风湿痛药酒”,用小玻璃瓶分装好后粘贴说明书,或出售或送熟人服用,致一人死亡。日前,经江岸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一审以生产、销售假药罪判处该男子史某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五千。
2011年7月,史某按照治疗风湿类疾病的“祖传秘方”,买来了药材和高粱酒,将二十多种中药材浸泡在酒中,自制“风湿痛药酒”,泡好后分装在小玻璃瓶里,冠名为“丹慧”并打印用法用量及注意事项粘贴在药瓶上,提示“服用药酒后四肢有发胀、麻木的感觉属正常现象;药酒不得与其它药物同时服用,患有高血压、糖尿病、心脏病、肾病、胃病的人和孕妇不能服用”。史某将药酒泡好后就送给熟人、朋友喝,有时也出售,服用过的人都认为有疗效。
“后来我女儿认识一个创业导师,导师让我们在民间找5000个人来服这种药酒,并让他们写上喝过的感受,到时找媒体记者来采访,通过这些途径,找到风险公司来投资,再生产风湿酒,申请国家专利等批文。所以我都请喝了药酒的人服完后写下感受”。史某事后说。
2012年8月,史某偶然认识了患有风湿疾病的郭某,史某随即主动送了他一小瓶药酒,让郭某试服用,有效果了再买,没效果就不收钱,同时附送了“说明书”。郭某喝了药酒感觉有效果,于是花300元买了半斤,半个月后又花600元买了一斤。2013年1月15日,郭某按史某的要求给他写了关于药酒疗效的感受,史某于是登门送了他半斤药酒表示感谢。然而两天后当郭某与其亲戚鲁某一起吃晚餐时,各饮用了1两左右史某赠送的药酒后,鲁某出现了身体麻木、呕吐等不良反应,郭某出现呼吸停止等症状。当晚送医后,郭某经抢救无效死亡,鲁某脱险。经检验,郭某患有心脏疾病,系饮用药酒后诱发急性心功能不全而死亡。据了解,郭某及家人均不知其患有心脏疾病。
检察官指出,药酒可以自制自服,但不得在市场上销售供他人使用。史某在未经批准的情况下生产配制的风湿痛药酒,若用于市场销售,则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可认定为假药。最终,江岸区法院一审以生产、销售假药罪对史某作出了以上有罪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