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社监事会第五调研组来鄂调研供销社资产监管改革工作

19.08.2014  10:11

        8月12日至15日,全国总社监事会副主任潘种树带领第五调研组,到我省调研监事会参与供销社综合改革情况。省政府副秘书长聂昌斌、省社主任赵东风会见了调研组一行。省社监事会主任张卫平汇报了全省供销社监事会工作。     

  参加专题调研的6个省(区)社监事会在汉汇报交流了综合改革发展调研报告,并到十堰进行了实地调研,对我省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中积极创新监事会工作方式、方法,充分发挥监事会作用给予了充分肯定。

  总社监事会潘种树副主任在调研中指出,供销合作社是农民的合作经济组织,其组织性质要求有代表农民利益的监督机构对办社方向进行监督;供销合作社是党和政府密切联系农民的桥梁和纽带,对供销合作社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的情况,也必须进行监督;全系统资产的保值增值,更需要有经常性的监督。理事会和监事会都是按照合作制原则和《供销合作社章程》经社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常设机构,各司其执行和监督职能,只有共同发挥作用,才能使供销合作社以健全的体制和机制,在市场竞争中得到生存和发展。他强调,今年是供销系统全面深化改革年,各级监事会要本着“在参与中实施监督”的原则,紧紧围绕供销社综合改革,大力推进监事会组织机构建设,完善制度建设,切实履行监督职责,着力加强调查研究,广泛开展社情民意信息联系点工作,彰显监事会作用,为推动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尽职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