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一社区书记花275元公款买贺卡被党内警告处分
28.12.2015 09:28
本文来源: 新浪湖北
楚天金报讯(记者赵贝)社区花275元公款买贺卡,送给44个市直部门和单位,社区书记因“挥霍浪费公共财产行为”,受党内警告处分。省纪委监察厅“每周一案”昨日解读该案,表示公款姓公,一分一厘都不能乱花。
通报显示,2015年2月6日,我省一社区党总支书记、居委会主任史某与社区分管党建工作的副书记商量后,公款购买了50套贺年卡,寄送给与社区工作联系较为紧密的市国税局等44个市直部门和单位,花费275元。
分析指出,该案中虽然违纪金额较小,但仍是对社区集体所有财产的挥霍浪费,是典型的“四风”问题的具体表现,且属顶风违纪,应以挥霍浪费公共财产行为定性并进行严肃处理。
省纪委指出,或许有人认为,涉案金额275元,数额确实不大,看上去不过是一点小事,也没造成多大影响和损害,不必小题大做。但身为党员干部,我们都要躬身自问:党的纪律的特点是什么?一个字:严!禁令既出,岂有宽容之说?这个看似很小的“小事”,在持续纠“四风”的大背景下,却显得那么扎眼。别说是几十张贺卡,哪怕只有一分钱,也不能违规乱花。
省纪委强调,纪律是带电的高压线,不是没有牙齿的老虎。再小的问题也是问题。事情虽小,但违纪事大。党员干部要把纪律规定刻印在心,落实到日常工作生活的每一个细节中,谨记“勿以恶小而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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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12.2015 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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