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地调整社保缴费基数 上下限标准均出现上调

17.06.2016  11:20

  中新网北京6月17日电 (记者 李金磊)近期,随着平均工资的公布,北京、上海、重庆、安徽等多地调整了社保缴费基数。由于平均工资的增加,各地的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也都出现了不同程度的上调。

  多地调整社保缴费基数

  近期,各地平均工资数据陆续出炉。作为制定社会保险征缴标准的依据,平均工资公布后,各地的社保缴费基数也随之进行了调整。而伴随着平均工资的增加,社保缴费基数也普遍出现上调。

  北京市统计局公布的数据显示,2015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为85038元,月平均工资为7086元。随后,北京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发布通知,确定了2016年度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和缴费金额。

  其中,缴费基数上限按照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确定,为21258元,较上年增加了1869元。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的职工缴费基数下限按照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确定,为2834元,比上年增加了249元。参加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职工,缴费基数下限按照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确定,为4252元,比上年增加了374元。

  此外,上海、重庆、安徽等地的社保缴费基数也进行了调整,均比2015年有所提高。如,2016年度上海市职工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分别调整为17817元和3563元,分别比上年增加了1464元和292元;重庆市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参保职工2016年度月缴费基数上限为15523元、下限为3105元,分别比上年增加1310元和262元。

  影响个人和企业钱袋子

  根据《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管理暂行办法》,职工本人一般以上一年度本人月平均工资为个人缴费工资基数。本人月平均工资低于当地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缴费;超过当地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缴费,超过部分不计入缴费工资基数,也不记入计发养老金的基数。

  对于职工尤其是工资低于缴费下限的人来说,随着社保缴费基数的上调,个人社保缴费将会增加,实际到手的工资可能变少,但是,未来的社保待遇则会水涨船高。

  中央财经大学中国社会保障研究中心主任褚福灵此前对中新网记者表示,社保缴费是与参保者退休后的待遇相关的,只有达到了一定的缴费水平,才能达到较好的待遇水平,如果缴费水平过低,则其养老金水平仍然较低。也就是说,缴费水平要随着平均工资的提高而提高,未来的待遇水平也会跟着提高。

  对于企业来说,虽然社保缴费基数的上调对社保负担可能会产生一些影响,但同时随着阶段性降低企业社保缴费费率措施的落地,企业的负担最终有望减轻。

  中新网记者注意到,目前已有北京、贵州、安徽、上海、重庆、四川、新疆、山西、江西、陕西、天津、湖北、河南、山东、广西等10多个省份出台了本地的社保降费方案。(完) (编辑:丁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