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交易违约企业面临重罚

10.07.2015  19:03

湖北日报讯(记者廖志慧、通讯员张熙、实习生侯竹米)7月9日是湖北省碳交易试点首个履约期的最后一天。省发改委提醒,未能按时履约的企业,将面临严重处罚。

按照要求,7月10日前,控排企业应提交与其2014年度实际碳排放量相等的配额和(或)核证自愿减排量(CCER),完成2014年度碳排放履约义务。截至昨日,需履约的138家企业中,已有69家企业完成履约义务。

省发改委介绍,一旦企业未能按时履约,违约单位名单将向社会公布,同时将违约情况提供给企业社会信用、金融征信等信用记录管理机构,违约单位将被列为诚信、信用黑名单或不良记录。违约单位属于国有企业的,其违约情况将纳入国有企业绩效考核评价体系。违约单位申报的有关国家和省节能减排项目,也将不予受理。

经济处罚也将相当严厉。省政府按照当年度碳排放配额市场均价,对差额部分处以1倍以上3倍以下罚款,并在下一年度配额分配中予以双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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