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硚口区政府常务会审议《硚口区环境保护职责规定》

04.01.2016  19:45

   今年以来,武汉市硚口区政府不断加大对环保工作的支持力度,全面推进大气、水、土壤等污染防治,多次召开政府常务会专题研究环保工作。前期,为全面推进硚口各项环保工作的顺利开展,实现我区建设现代商贸强区、美丽生态硚口的战略任务,区环保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武汉市环境保护管理职责》,并结合辖区实际,拟订了《硚口区环境保护管理职责规定》。12月14日下午,区政府召开常务会审议《硚口区环境保护职责规定》,全区40余家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

   在集中学习了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后,各位区领导和各单位负责人先后对《硚口区环境保护管理职责规定》提出了意见建议。景新华区长强调指出,我区环保工作在“十二五”期间取得了历史性进展,古田地区化工企业搬迁的全面完成从根本上解决了困扰硚口多年的最大环境问题,但随着当前环境形势的日益严峻,环保工作依然任重道远,全区上下必须牢固树立环境保护人人有责的意识。景区长对区环保局主动作为,积极拟订《硚口区环境保护管理职责规定》的做法给予了充分肯定,要求区环保局全面收集大家提出的意见建议,认真领会和吃透上级环保法规,并根据《武汉市环境保护管理职责》对《硚口区环境保护管理职责规定》进行再修订,并通过《规定》的颁布实施,进一步明确全区各有关单位环境保护职责,着力解决油烟噪声异味扰民、工地和道路扬尘污染、工业企业违法排污、机动车尾气排放、汉江水源保护、湖泊水体修复等重点环境问题,实实在在为辖区居民群众营造良好的生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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