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除“立案难”
自去年5月1日正式实施立案登记制改革以来,黄冈市两级法院受理各类案件31558件,其中当场登记立案29980件,一次性书面告知当事人补正材料案件1578件,当场立案率达95%。
一年来,黄冈市两级法院立案登记改革工作有序推进,受理案件数量有所增加,增幅在13%左右,增幅较大的集中在基层法院受理的民事案件和市中院受理的行政案件。由于立案渠道通畅,秩序井然,没有出现井喷现象。全市两级法院对依法应该受理的案件,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切实保障当事人诉权,从制度上、源头上破除了“立案难”。
提前谋划,让立案登记制落地生根
2015年4月16日,最高院关于立案登记改革视频会议结束后,黄冈市中院就召集立案庭全体干警学习中央深改组讨论通过的《关于人民法院推行立案登记制改革的意见》。参会干警对照改革意见逐条学习,集中分析该市两级法院以往做法中与《意见》不相适应的地方,找出症结。
随后,全市法院召开立案信访工作会,对全市法院立案改革工作进行部署,结合省高院的要求和该市实际,细化工作措施。
立案登记制实施后,市中院党组紧紧依靠党委领导推动改革,积极争取人大、政府、政协和有关部门的理解支持。2015年5月4日,是立案登记制实施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市中院院长贾石松向市委常委会作专题汇报,得到了市委充分肯定和大力支持。
为确保立案登记制落地生根,市中院分管副院长熊晓明带队,先后对10个基层法院监督检查,中院所有党组成员对各自联系的基层法院一对一进行督办。市中院要求各基层法院在诉讼服务大厅显要位置设立监督岗和意见箱,公布投诉电话,当事人对有案不立、有诉不理的情况,可直接向市中院立案一庭或监察处投诉反映。
案件受理制度改革,变立案审查制为立案登记制,法院对符合法律规定的一审民事起诉、一审行政起诉、刑事自诉、申请执行、国家赔偿申请5类案件,予以登记立案。为消除部分当事人的误解和疑虑,立案登记制实施当天,市中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邀请新闻媒体对立案登记进行报道,客观解读改革内容,加大宣传力度,引导群众正确理解立案登记制,依法理性表达诉求。
规范建设,综合服务水平提档升级
推行立案登记制改革后,受案最多的是武穴市法院,4934件,其次是黄梅县和黄州区,分别是4795件、3945件,增幅均在15%以上,而黄州区法院的受案数量增幅达22%。案件数量增多,群众获取的司法服务质量和水平会不会打折扣?
全市法院从硬件建设和软件配套上予以充分考量,满足群众多元的司法需求,服务水平和工作质效不断提高。全市法院对诉讼服务大厅全部进行升级改造,集立案、调解、信访、查询等多功能于一体。每个法院诉讼服务中心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上,分别设立导诉服务区、立案服务区、调解服务区、信访接待区、综合服务区。法院大力推行网上立案、视频开庭、在线调解、电子送达等网上办案方式,实现服务大厅和网站、手机客户端线上线下功能对接,同步运行。当事人可以通过手机APP、微信、网站等多种途径参与诉讼活动。
黄冈市两级法院服务中心建设水平迈入全省第一方阵。去年在全省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推进会上,市中院作典型发言。
长期以来,立案窗口普遍存在人手不齐、力量不足的问题。实施立案登记制后,全市基层法院通过各种方式为诉讼服务中心增派人手,武穴法院、麻城法院从其他庭室抽调1至2名干警充实到立案庭,黄州法院创新方式,购买社会化服务为诉讼服务中心分担工作任务,缓解窗口工作人员压力。
繁简分流,把有限的司法资源用在“刀刃”上
立案登记制实施后,全市法院完善司法调解、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三调联动”工作体系,强化诉调对接平台的分流、引导职能,将更多的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
麻城法院成立了全省首家金融调解委员会,调解案件107件,标的额近100万元。英山法院在接到某公司申请破产的诉讼材料后,考虑到企业遭遇困境后的再生能力和发展后劲,迅速向县委汇报相关情况,并组织县财政局、银行等走访了解企业的财务、经营状况,召开专门协调会议,共同商定了切实可行的重整方案,帮助企业恢复经营。
浠水法院在处理交通事故、医疗纠纷案件时,分别依托交警大队、卫计局等职能部门,一起做好矛盾纠纷的化解,在尊重当事人意愿的前提下,达成调解协议,根据调解协议制作司法确认裁定书或法院调解书,将这些纠纷化解在法院立案之前。
小额速裁、简易程序、二审案件简易审等,是黄冈市法院节约司法资源、提升审判质效的有效途径。罗田法院对调解不成进入诉讼程序的案件,实行繁简分流,对事实清楚、争议不大、标的额较小的案件直接进入小额速裁程序,对其余案件则严格按照规定,迅速分流审理,做到简案快审、繁案精审,确保审判质效。
立案登记制实施以来,黄冈市各法院立案渠道畅通,立案工作更加公开透明,以往的“立案难”问题得到有效根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