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3期):武汉市江汉区司法局积极破解经费保障瓶颈 助推人民调解工作再上新台阶
武汉市江汉区司法局积极破解经费保障瓶颈 助推人民调解工作再上新台阶
近几年来,武汉市江汉区司法局积极采取多种措施破解经费保障瓶颈,有力促进了辖内人民调解工作的顺利开展,2013年至今,该区成功调处各类矛盾纠纷3836件,调解成功率100%,涉及金额3023.16万元,有效维护了辖区社会稳定。
一是争取领导,财政预算经费逐年增长。自2010年起,该局根据市两办《关于进一步完善大调解机制、推进社会矛盾纠纷化解的意见》及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关于加强区级司法行政工作经费保障的通知》精神,多次就司法行政经费保障问题专题向区委、区政府汇报,得到区领导和有关部门的重视和支持,人民调解经费拨付逐年增长,从2011年的118.26万元增至今年的293万元,其中人民调解专项经费117万元,联调中心专项经费150万元,司法所工作经费26万元。
二是多方协调,确保增拨经费落实到位。针对项目经费实际使用情况与预算有所出入的情况,该局及时请示区领导,协调区财政局,力争相关项目增拨经费尽快落实到位。2013年,成功追加经费23万余元,用于汉兴街司法所及联调中心建设。今年,追加基层所建设专项经费130万元用于民权、花水等司法所业务用房改扩建工程。目前,正在积极争取落实今年下发的市两办7号文件要求,追加司法所工作经费39万元。
三是规范管理,确保人员经费专款专用。目前,该局共有专职人民调解员31名(其中各司法所12名,联调中心19名),均签订合同,享受该区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标准,即每人每月工资1650元、“五险”685.4元,每年节假日补贴1000元。同时,组建了行业性专业调委会专家人才库,专家全程参与行业性专业纠纷调解,参照专职人民调解员享受每人每月1650元补助。此外,挤出局办公经费,积极开展人民调解员业务培训、知识竞赛、文体活动及节日、病丧慰问等。
四是严格审批,确保案件补贴发放到位。根据武司[2012]34号文件精神,制定了《江汉区人民调解员以奖代补实施办法(试行)》,认真落实兼职人民调解员“以奖代补”奖励制度,规范了“以奖代补”奖励范围、类别及标准,严格司法所、区局基层科、区局三级审批程序,按案件难易程度每件给予30-300元补助。2013年至今,该局共兑现人民调解“以奖代补”奖励资金11万余元,极大调动了兼职调解员工作积极性。(武汉市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