绘蓝图!聚焦总要求 部署大调研——湖北省检察机关部署开展大调研活动
本网讯(记者 戴小巍)为深入学习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在全党大兴调查研究之风”的重要指示精神,明确新时代湖北检察工作发展思路、目标任务和工作措施,奋力谱写新时代湖北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新篇章,根据省检察院党组安排和王晋检察长指示精神,日前,湖北省检察院向全省印发《关于开展筹备第十四次全省检察工作会议大调研活动的实施方案》(下称《方案》),在全省检察机关部署开展“大调研”活动。
此次“大调研”重点聚焦“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四个方面总要求、围绕十一个调研主题展开,目的是认真总结过去五年湖北检察事业发展的基本经验,查找制约检察工作发展的突出问题和症结,分析当前面临的形势、机遇和挑战,谋划今后一个时期的发展思路、发展目标、发展重点、发展措施,为绘就新时代湖北检察事业“新蓝图”提供决策参考。
四个方面总要求为:一是聚焦“讲政治”,认真研究新时代湖北检察事业发展的重大问题;二是聚焦“顾大局”,认真研究深化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实践的重点问题;三是聚焦“谋发展”,认真研究深耕法律监督主责主业的热点问题;四是聚焦“重自强”,认真研究检察机关自身建设的现实问题。
根据省检察院党组决定,当前,省检察院已成立“大调研”活动领导小组,党组书记、检察长王晋同志任组长,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郑青同志,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王永金同志任副组长,其他党组同志和院领导任成员。
《方案》要求,全省各级检察院要按照“大调研”、“大研究”工作格局的要求,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全力以赴抓好落实。全省各级院检察长要亲自挂帅,围绕调研专题,深入基层、深入实际开展调研,结合本地检察工作现状、经验做法和存在的问题,提出合理化的工作建议。
根据安排,此次“大调研”活动分梳理总结、集中调研、报告撰写三个阶段,由全省各级院共同完成。省院明确各调研专题的责任领导、责任部门,每个专题组成一个调研小组,由责任领导任组长,相关部门同志为成员。各地围绕方案确定的调研专题组织开展该地区调研工作,并对省院分配的调研专题进行重点研究。6月25日前,省院各调研组要形成有情况、有建议、高质量的调研报告并报省院党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