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安监局关于印发湖北省中小型金属非金属矿山部分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范本的通知

21.11.2015  07:56

省安监局关于<印发湖北省中小型金属非金属矿山

部分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范本的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林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现将《湖北省中小型金属非金属矿山部分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范本》印发给你们,请转发辖区内所属中小型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学习借鉴,并结合各企业实际制定相关责任制度。各级安监部门要督促矿山企业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促进全省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湖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5年11月20日

 

 

 

 

 

 

 

湖北省中小型金属非金属矿山部分岗位

安全生产责任制范本

 

目    录

董事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党支部书记安全生产责任制

总经理(矿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工会主席安全生产责任制

总工程师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副经理(安全副矿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生产副经理(生产副矿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生产技术科科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健康安全环保科科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机电设备科科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财务科科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员安全生产安全生产责任制

班组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员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董事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董事长是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企业安全生产委员会主任,全面负责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安全生产职责如下: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

2.负责企业及所属矿山依法生产和建设。

3.负责建立安全生产组织领导机构和管理机构,依法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4.组织制定企业董事会成员和分管部门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5.组织审定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

6.组织审定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7.负责审批企业安全生产规划,确定企业年度安全生产目标。

8.负责建立董事会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制度,并定期组织召开。

9.组织审定企业安全生产培训计划及考核制度,并督促管理层抓好落实。

10.负责审批企业年度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计划,保证安全费用足额提取和使用,并组织开展监督检查。

11.负责组织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并督促管理层抓好落实。

12.定期召开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每半个月至少检查1次矿山隐患排查治理落实。

13.组织开展或督促矿山管理层开展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督促矿山管理层依法为从业人员办理工伤保险。

14.负责审批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每年至少参加1次矿山应急救援演练。

15.按规定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16.负责组织事故抢险救援。

17.督促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依法履行安全生产职责;负责企业安全生产目标、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考核。

18.督促落实安全生产报告制度,督促矿山管理层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安全生产情况,定期向董事会汇报安全生产情况,并向社会公示。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向员工代表大会或者员工大会报告安全工作,认真听取员工代表意见,接受群众监督。

19.落实对生产安全事故责任人及责任单位的处理意见;督促落实事故防范措施。

20.督促落实安全生产监管指令。配合上级或安监部门开展安全大检查,对查出的重大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意见,在《隐患整改指令书》规定的期限内进行整改,并监督各部门、单位的整改落实情况。

21.定期或不定期对所属矿山矿领导带班情况进行检查考核,考核结果与经济效益挂钩。

22.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党支部书记安全生产责任制

是企业安全生产委员会副主任,负责企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和安全文化建设工作,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原则,与企业董事长、总经理(矿长)共同承担安全生产领导责任,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安全生产职责如下: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公司各项安全规章制度。

2.负责传达贯彻党中央和上级党委有关安全生产与职业安全卫生方面的指示、决定,将安全生产列入精神文明建设规划和其它有关工作,结合实际做好安全生产的思想政治工作,充分发挥共产党员在安全生产中的模范带头作用。

3.负责检查党员干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评价和考核,将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考评和考核纳入干部年度考核、述职和评聘。

4.支持行政领导发布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贯彻实施及事故的严格管理,会同行政领导研究决定对事故责任者的党纪政纪处理。

5.每季度召集支部成员分析一次安全生产形势,研究安全生产工作,加强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和决议的贯彻落实。

6.定期参加公司安全生产大检查。


总经理(矿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企业总经理(矿长)是企业安全生产主要负责人,是企业安全生产委员会副主任,与企业董事长、党委书记共同承担安全生产领导责任,全面负责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安全生产职责如下:

1.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确保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及标准在本企业贯彻执行。

2.审定本企业安全生产规划和计划,确定安全生产目标,签发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程,批准实施重大的安全技术措施。确保安全生产资金的投入,不断改善职工的劳动条件。

3.督促检查本单位安全工作,参加月度安全生产大检查,并负责组织整改。每月定期督促组织安全生产检查,督促公司各分管领导组织各项专业安全生产检查,每月至少参加一次检查班组安全活动,每月至少主持召开一次安全领导小组成员会议,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方面的重大问题,消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

4.检查并考核下属各科室、车间安全职责落实情况。按国家规定审定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设置和安全干部的编制。

5.领导本企业安全生产委员会开展工作,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6.定期听取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的安全情况汇报,每季签阅《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季报书

7.对公司发生的重伤以上事故组织调查处理,并及时如实上报安全生产事故。主持因工死亡事故、重大设备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贯彻“四不放过”的原则。

8.定期向职工代表大会汇报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接受职工代表大会的监督。

9.对矿山职业安全卫生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对矿山爆破及炸药、雷管库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

10.认真贯彻执行《矿山安全法》和以及其他法律、法规中有关矿山安全生产的规定。

11.组织制定矿山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2.根据需要配备合格的安全管理人员,对每个作业场所进行定期检查。

13.采取有效措施,改善职工劳动条件,保证安全生产所需要的材料、设备、仪器和劳动防护用品的及时供应。

14.依照规定定期组织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15.组织制定矿山灾害的预防和应急计划。

16.及时采取措施,处理矿山存在的事故隐患。

17.及时、如实向政府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矿场报告矿山事故。

18.定期组织对矿山保障安全生产、预防事故和职业危害的安全设施进行检查;不符合矿山安全规程、行业技术规范的,不得验收,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19.  及时足额提取安全费用,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对公司生产中出现的重大安全隐患进行检查和采取整改措施。

20.  组织企业领导层建立外包工程安全生产的激励和约束机制,提升企业外包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21.贯彻落实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企业领导带班下井制度,强化现场安全管理,及时发现和消除矿山事故隐患。对各矿井领导带班下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对落实领导下井带班制度负管理责任。

 


工会主席安全生产责任制

负责传达贯彻上级工会有关安全生产与职业安全卫生方面的指示、决定以及劳动保护方面的条例和规定。

1.协助和监督公司行政领导,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和劳动保护法规。

2.依法维护职工生产安全的合法权益,组织职工对矿山安全工作进行监督。

3.负责建立和健全工会劳动保护委员会和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组织,充分发挥其作用。负责领导和组织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会对新、改、扩建工程的职业安全卫生“三同时”工作情况进行监督。

4.参加公司安全生产大检查,参加公司安全领导小组会议,反映职工意见,对事故隐患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落实。

5.负责开展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开展劳动保护竞赛活动,将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列为重要考核内容。

6.参加重伤以上工伤事故的调查、分析,并提出处理总意见。参与伤亡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

7.组织做好伤残职工的劳动鉴定和女工保护工作。

8.利用宣传工具,大力宣传和表彰安全生产的好人好事。

9.负责纠正生产过程中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的行为。

10.负责组织对矿山各生产工序生产过程中的防护用品配备、防暑降温、配餐工作等劳动保护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安排人员参加各类人身伤害事故的调查分析与处理,并及时向安委会反馈相关情况。

11.负责审定职工集体劳动合同中的有关安全卫生条款,定期组织有关安全生产专题会议。

12.发现企业行政方面违章指挥、强令工人冒险作业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现明显重大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有权提出解决的建议;发现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情况时,有权向矿山企业行政方面建议组织职工撒离危险现场,矿山企业行政方面必须及时作出处理决定。


总工程师安全生产责任制

企业总工程师全面负责技术管理工作,是企业安全生产技术管理第一责任人,安全生产职责如下: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标准和公司各项安全规章制度。

2.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组织研究并解决生产中的重大安全技术问题,审定重大隐患整改方案。

3.参与制定和审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

4.加强安全技术管理,积极采用安全检查先进技术。

5.参加伤亡事故的抢救、调查处理、技术鉴定,提出技术性改进措施。

6.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时,负责组织和审批相应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7.参加公司月度安全生产大检查和重大安全活动。

8.主持召开有关部门会议,研究解决安全技术方面的问题,保证安全技术措施项目按期实施,做到专款专用。

9.在采用新技术、新工艺的同时研究和采取安全防护措施,设计和制造新的生产设备,要有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安全生产防护措施,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要认真执行“三同时”制度。

10.参加安全生产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技术隐患,负责组织制定整改措施,并组织有关部门按整改措施实施。

11.发生伤亡事故、重大设备事故时,要参加指挥救援,并参与事故调查,组织对事故发生的技术原因进行分析、鉴定,形成书面报告,提出整改意见。

12.重视新产品、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的引进、推广和应用,督促有关部门加强安全管理。

13.本职责如与上级有关规定相抵触时,按上级规定执行。


安全副经理(安全副矿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认真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的文件通知。

1.负责协助经理做好公司的安全管理工作。督促检查职能部门履行安全责任和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情况。

2.领导制定、修订和完善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规章制度以及安全操作规程,并督促其执行。

3.主持组织月度安全生产大检查,在各组检查汇报的基础上总结分析安全生产状况,提出隐患的整改措施和加强薄弱环节安全管理的意见。

4.  主持召开公司的安全生产例会,对例会决定的安全事项负责组织贯彻落实,并部署安全生产有关事项。对发现的安全隐患督促落实及时整改,对重大安全问题提出解决意见。

5.参与重大工程的设计会审和竣工验收,参与安措计划的审定并督促其实施。

6.组织重伤以上事故,重大重大设备事故的抢救,并主持调查与处理。

7.积极开展有关的安全活动。

8.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定期开展各种形式的安全检查和季度安全大检查,发现重大安全隐患,立即组织有关人员研究解决或向总经理及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在上报的同时,组织制定可靠的临时安全措施。

9.经常检查健康安全环保部的工作情况。

10.负责建立领导干部下井带班情况公示栏,领导带班下井时,其姓名、职务在公示栏挂牌公示,并加强监督管理。

11.建立顶板管理制度,对采空区实施监测和治理。

12.本职责如与上级有关规定相抵触时,按上级规定执行。

 


生产副经理(生产副矿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企业生产副经理(生产副矿长)按照“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一岗双责”的原则,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安全生产职责如下:

1.认真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和公司各项安全规章制度。

2.负责协助经理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实现安全与生产的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五同时”。

3.组织制定年度、季度、月度生产计划时,要有安全技术措施,确保安全高效生产。

4.参与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督促其实施。

5.参加公司月度安全生产大检查、安全例会和安全活动,提出保障生产的安全措施并督促其实施

6.落实公司安全领导小组的各项工作决议,组织安排安全措施项目的实施和隐患整改项目的落实。

7.日常巡视检查生产现场时,要同时检查安全情况,发现问题要及时下令整改,发现“三违”要及时纠正处理。

8.配合分管安全副经理组织种类事故的抢救、调查、处理,制订重伤事故的预防措施。

9.协助总经理实现公司的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负责制定公司安全生产规划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组织实施。

10.生重伤或死亡事故,应迅速组织有关人员察看现场,及时准确地向总经理及上级报告,同时主持事故调查、分析,找出发生事故的原因,确定事故责任,并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11.经常检查生产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12.本职责如与上级有关规定相抵触时,按上级规定执行。

 


生产技术科科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规律、法规、标准和公司各项安全规章制度。

2.参加公司月度安全生产大检查和有关安全生产工作会议。

3.负责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负责编制矿井灾害的预防措施和处理计划。

4.在设计采掘工程的同时,要根据地质水文等有关资料制定施工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实施。

5.在生产管理中,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生产必须服从安全,合理安排生产。发现危及人身和设备安全的重大隐患或紧急情况时,应立即下达停工指令。

6.负责组织工艺技术方面的安全检查及改进技术上存在的问题。

7.编制或修订工艺技术操作规程,工艺技术标准必须符合安全生产的要求,对操作规程、工艺技术标准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和考核。

8.负责推广应用先进的安全生产技术。采用新的采掘选矿工艺时,负责对有关管理和操作人员进行针对该项工艺的技术培训,制定该项工艺的技术操作规程。

9.组织建设项目的设计审查,保证施工质量,做到新建项目不留安全隐患,按照“三同时”原则,保证职业安全卫生和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

10.在编制矿山长远发展规划、技术措施计划和进行技术改造时,应确保安全和改善劳动条件的措施项目,不得以任何理由削减安全技术设备项目和挪用安全技术措施经费。

11.负责对施工队的技术指导工作,认真审阅图纸,根据生产和现场实际情况提出合理化建议,严格按施工质量标准进行监督,严把工程质量关。

12.做好地质监测和水文观测及预报、预防工作,为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提供可靠的原始数据,并确保安措计划的实施。编制、汇总更新改造工程项目时,同时制定该项目施工中安全技术措施。保证安措计划的实施。

13.参加重伤以上人身事故的调查与处理。

14.负责图纸绘制,与实际相符,禁止井下作业人员超层越界开采。

15.严格按规定要求设置安全出口并保持畅通的,禁止井下作业人员独头开采的。

16.本职责如与上级有关规定相抵触时,按上级规定执行。


健康安全环保科科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是矿山安全生产管理具体负责人,负责主持矿山安全生产管理的日常事务工作;依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负责矿山的安全管理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标准和公司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负责公司的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及安全监督检查工作。

2.组织推动矿山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工作,切实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3.负责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的运行和内部审核,向安委会汇报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运行情况和运行绩效。

4.负责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结构;负责组织制定、修订和审批矿山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标准及重点检修项目的安全措施。

5.负责审定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按计划开展矿山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6.负责组织制定和修订公司的安全、环保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编制安全措施计划,并监督检查各单位贯彻执行情况。

7.坚持“四不放过”原则,按权限参与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并制定和落实安全措施。

8.组织好日常、专业、专项及季节安全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督促解决。发现重大隐患、险情和事故时,有权责令其停止作业,并立即报告有关领导。

9.参加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设计审查、竣工验收和试运转工作,督促职业安全卫生设施并按“三同时”原则执行。

10.汇总和审查矿山的职业安全卫生措施计划,并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按期实现。

11.负责对各单位安全工作的考核评比,会同各职能部门开展安全生产劳动竞赛活动,选拔、培训安全生产积极分子,指导和支持开展群众监督检查活动。

12.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及现代化安全管理模式。

13.组织有关部门研究制定预防事故和职业病的防范措施,审查安全措施计划,督促有关单位按期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搞好公司员工安全卫生、健康和劳动保护工作,不断改善劳动条件。协助上级有关部门开展职业病普查工作。

14.负责组织每季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每月的安全检查和日常安全巡查,对检查出的事故隐患和尘毒危害,有权下达指令限期整改,并督促实施。在生产中,遇有重大险情时,有权下令停止作业,并立即报告分管领导。有权制止和处理违章指挥、违章作业人员。

15.负责组织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对矿区主任、选矿厂厂长、班组长、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指导兼职安全员开展工作。

16.参加各种生产、调度会议,传达上级文件精神,提出安全、环保方面的建议与要求。

17.负责填报各种事故报表和事故结案材料的归档工作,及时统计安全工作各种数据和上报各种安全管理指标。负责抓好劳动保护用品、保健食品和防暑降温用品的管理工作。负责公司各类事故的汇总、统计和上报工作。并参与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提出预防事故的防范措施。

18.制定公司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演练,在演练中找出不足,认真组织整改。

19.组织召开“夏季四防”、“冬季四防”工作会议,并组织进行大检查,督促各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措施的落实和实施。

20.定期对各矿井领导带班下井情况进行检查。

21.本职责如与上级有关规定相抵触时,按上级规定执行。


机电设备科科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设备、电气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标准和公司各项安全规章制度。

2.协助经理做好矿山的设备、电气安全管理。负责组织机电设备的月度、季度安全大检查,落实安全隐患的整改工作,确保设备、安全装置、设施完善有效。

3.负责组织制定有关设备电气安全操作规程及维护保养安全管理制度,并负责监督执行。

4.制订机电设备大、中修,年终检修计划和维修安全技术措施,并督促实施。

5.组织特种设备、设施的定期检测,并督促各种检测数据和技术资料及时存档。

6.负责推广应用安全性能新的设备,负责组织员工进行新设备安全技术培训,提高操作人员安全操作技能。

7.参加公司月、季度安全生产大检查、安全例会,负责组织设备事故调查、分析与处理会议。

8.对因设备长期失修、设备安全装置缺陷、防护装置不齐全造成的设备事故和人身伤亡事故负管理责任。

9.在组织设备的迁移、安装、改装以及检修工作时,检查是否符合安全、卫生要求,原有的安全防护装置要保持完好,对缺少的安全防护装置提出解决方案,组织实施。

10.定期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机电设备安全检查和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大检查。对不符合安全规程标准的及时解决。对无法立即解决的,必须采取可靠的防范措施,方可运转,并将其列入整改计划,限期整改解决。

11.设备上的安全装置,要纳入设备维修和更新改造计划。负责组织会同有关部门对电气、热力、压力容器等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技术培训和考核。

12.参加制定和修改有关机电运转工的安全操作规程,检查安全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对违反操作规程者提出处理意见。

13.本职责如与上级有关规定相抵触时,按上级规定执行。


财务科科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规律、法规、标准和公司各项安全规章制度。

2.按有关规定标准足额提取安全费用,设立安全费用专项资金帐户,并保证专款专用。

3.保证足额支付各种安全费用。保证事故隐患治理费用、安全教育和活动费用以及安全生产奖励费用等安全费用的资金到位。

4.保证工伤抢救、防汛抢险等费用的及时支付。负责审核各类事故处理费用支出,并将其纳入企业经济活动分析内容。

5.保证各种安全处罚的落实。

6.在编制基本建设和工程费用计划的同时,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费用计划,确保资金到位并监督资金的专款专用。

7.保证劳动保护用品、保健食品和防暑降温饮料的开支费用。

8.参加公司安全例会和各项安全活动。

9.加强本部门现金、帐册、报表的安全管理。

10.本职责如与上级有关规定相抵触时,按上级规定执行。


安全员安全生产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规律、法规、标准和公司各项安全规章制度。

2.定期对所属区域进行安全检查、监督,及时处理事故隐患和“三违”行为,认真填好《安全员日常检查记录》。

3.督促安全整改措施的落实和验收,并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

4.负责督促有关单位对重大危险源(点)跟踪监控。

5.负责新入公司员工的公司级安全教育,对员工进行安全培训和考核。监督特殊工种持证上岗。

6.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安全例会,做好会议记录,督促整改项目和议定事项的落实。

7.参加事故的抢险救灾工作,参与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8.负责组织的有关安全活动。

9.协助做好有关资料的整理归档、有关规章制度的修订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评分等工作。

10.本职责如与上级有关规定相抵触时,按上级规定执行。


班组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班组长是班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班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工作方针,组织好班组安全生产。职责如下:

1.认真执行本企业以及本工段有关安全工作的指示和决定,模范遵守各项安全规章制度,认真组织本班组进行安全学习,并督促他们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和岗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以及正确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提高班组人员的自我保护能力。

2.负责对本班组职工进行安全教育,主持本班组开展安全活动。负责对新调入班组职工及调岗职工的班组(岗位)级安全教育和岗位操作技能教育,并指派专人带领操作,特殊工种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3.负责具体布置本班组的安全工作,做到班前布置,班中检查,班后小结。发现不安全因素,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或报告上一级领导。

4.认真开展“安全合格班组”活动,按时上报各种安全报表,抓好本班组的自身建设。

5.有权拒绝上级违反安全生产、文明生产的指令和意见,必要时可越级上报。

6.发生伤亡事故,应及时组织抢救和保护好现场,并立即上报、参与事故的调查分析,并提出改进措施。

7.认真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决定、指示和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对本工段员工的安全、健康负责。

8.负责抓好本班组建设工作,开好班前、班后会,记录好本班的安全生产日志。

9.发生事故应立即组织抢救、报告并保护好现场。

10.当安全和生产发生冲突时,应先处理好安全问题,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才能进行生产。

11.经常检查本班班员的安全生产情况,及时整改事故隐患,无力整改要及时上报。

12.执行《交换班制度》,认真填写交换班记录和各种原始记录。


员工安全生产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学习并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安全操作规程及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不违章作业,并阻止他人违章作业。

2.精心操作,做好各项记录,交接班的同时必须交接安全生产情况,交接要为接班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条件。

3.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各种事故隐患,把事故处理在萌芽状态。发生事故,要果断正确处理,及时如实的向上级报告,严格保护现场并做好详细记录。

4.按时认真进行巡回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和报告。

5.加强设备维护,保持作业现场整洁,搞好文明生产。

6.上岗必须按规定着装,妥善保管、正确使用各种防护用品和消防器材。

7.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

8.有权拒绝违章指挥。

9.严格遵守上级和本企业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安全生产的各项活动,主动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的建议。

10.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接班前必须认真检查本岗位的设备和安全设施是否齐全完好。

11.严格执行工艺规程,工作记录应清晰、真实、整洁。

12.按时巡回检查,准确分析、判断和处理生产过程中的异常情况。

13.认真维护和保养设备,发现缺陷及时消除,并做好记录,保持作业场所清洁。

14.正确使用、妥善保管各种劳动防护用、器具、器材和消防器材。

15.不违章作业,并劝阻或制止他人违章作业,实现“三不伤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

16.遇有违章指挥或可能造成事故时,有权拒绝操作,但必须同时向上一级领导或安全部门、工会组织报告,并对自己作业行为负责。

17.发生事故及时上报,并保护好现场,如实向事故调查人员提供情况。

18.井下工作人员应当遵章守纪,服从带班下井领导的指挥和管理。没有领导带班下井的,井下工作人员有权拒绝下井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