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矿业权出让制度改革方案出炉

01.02.2018  02:31

  近日,省委、省政府印发《湖北省矿业权出让制度改革工作方案》,明确了完善矿业权竞争出让制度、严格限制矿业权协议出让、下放审批权限和强化监管服务三大内容和15项工作任务。

  作为全国6个矿业权出让制度改革试点省份之一,将此次改革与国土资源节约集约示范省创建工作紧密结合,呈现出四大亮点:

  一是突出净矿出让,创新矿业权出让方式。矿业权出让前妥善解决好矿业权与土地使用权、林地使用权、道路使用权等其他权利之间的关系,让竞得人不再受土地、地面附着物及固定资产等权益制约,实现矿业权出让公开、公平、公正交易。二是突出生态开发,创建绿色发展示范区。突出以生态环境承载力为矿产资源开发底线的发展理念,强化矿产生态开发准入管理,实现资源开发、生态保护和社会效益的有机统一。三是突出“多规合一”,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切实做好矿产资源、土地利用、生态环境及城市开发边界等相关规划的衔接。四是突出科技管矿,强化监管服务体系。在全国率先实现矿产资源管理绿色化、信息化全覆盖,实行矿产勘查开采年度信息公示制度,强化事前事中监管、随机抽查、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和信用等级评价制度,营造“依法办矿、诚信办矿”的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