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首市法治政府建设2018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11.07.2018  20:24

一、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1.深化“放管服”改革。

一是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按照国务院和省、市政府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相关文件精神,大力推广随机抽查和联合检查,建立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逐步实现“一张表格管检查”,切实解决检查任性和执法扰民、执法不公、执法不严等问题,进一步释放改革红利、激发市场活力。截至目前,我市已在湖北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录入随机抽查事项162项,执法人员879人,抽查对象30856家;已开展随机抽查事项162项,累计抽查次数315次,并在省监管平台公开抽查结果23件。

二是优化政府服务。通过深化“先照后证”改革、推行“多证合一”改革、深化企业名称登记改革、推行企业网上登记、开展企业注销登记改革、整合国地税服务窗口、简化办税业务流程、拓展纳税服务渠道、取消公章刻制审批等措施,大力简化审批程序,创新服务方式,“一窗受理、一站服务”得到普遍实行,审批时间大大缩短,减少了一大批烦扰公众的各种证明和繁文缛节,解决了办证多、办证难等问题。

三是推进“互联网+放管服”改革。通过一系列措施,我市将“互联网+”与“放管服”改革紧密结合起来,紧紧围绕“提升企业和群众获得感、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的目标,逐步打造“一网覆盖、一次办好”的“互联网+放管服”改革体系。及时安排各相关部门完成省通用清单行政许可及公共服务事项目录认领工作。认真梳理并及时行文公布“一次办好”事项目录清单,全市“一次办好”事项(第一批)共计104项,其中行政许可事项65项,公共服务事项39项。

2.打造诚信政府。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政务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和《湖北省政府关于加强政务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文件要求,我市把推进诚信政府体系建设作为健全市场经济社会信用体系的基础和保障,以深化服务型政府建设为目标,以促进全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为根本,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和管理方式,不断提高政府行政效能和公信力,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是全面实行政务公开。市政府严格贯彻落实国务院《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协调发布机制,拓展信息公布渠道,凡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群众广泛知晓的事项和按规定需要公开的其他事项,都通过政府网站、报刊、广播等方式,依法、及时、准确地向社会进行了公开。建立领导接待日制度,开设市长信箱,倾听群众意见建议,大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急难问题。

二是加强对公职人员的诚信教育。对公职人员进行诚信教育是构建政府诚信体系的基础。市政府将诚信教育纳入公职人员培训的的范围,多次组织全体公职人员进行理论培训,培训覆盖面达到了100%。

三是完善政府承诺制度。市政府及其所属部门的工作目标、富民惠民政策等承诺事项,按件、按时进行了兑现。市政府承诺为民办的实事,各责任单位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政府门户网站等方式向社会公开,无条件组织了实施。对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能够解决的,一经承诺,立即办理。市政府实施的惠民实事工程均已按时间要求完成或动工。

四是严格履行合同义务。市政府及所属部门签订合同前,均进行了合法性审查。签订合同时,严格遵守了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合同签订生效后,按照合同文本履行了合同义务。去年以来,市政府及职能部门与企业共签订21件合同,除一件书面要求终止合同外,其他合同均按要求履行了约定义务。

(二)扎实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1.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制度。

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和规范流程议事、办事,把合法性审查作为行政决策的基本要求。继续严格执行《石首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试行)》,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等程序落实到实处。

2.深入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

按照《石首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意见》(石政发[2016]11号)文件要求,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作用,防范政府法律风险。市政府法律顾问积极参与政府法律事务,为政府引导重大项目建设提供法律意见,为重大突发事件处置工作提供法律服务,严格审查政府各类行政行为、合作协议,为政府依法行政提供有力的法律支持和保障。

3.全面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

完善规范性文件审核备案程序。去年,市政府法制办摒弃以往纸质文档签审方式,利用公务通政务软件进行规范性文件签审,完善了规范性文件审核办理程序。去年以来,经市政府法制办审核备案的规范性文件有6件,分别是:《石首市市长质量奖评定管理办法》、《石首市湖泊保护暂行办法》、《石首市渣土管理实施办法》、《石首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试行)》、《石首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修订)》、《石首市城市规划区集体土地和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办法》。以上文件印发后均已向荆州市人民政府和石首市人大常委会报备。

(三)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做好执法人员培训考试和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工作,组织全市新申领行政执法证件人员参加培训并考试,同时做好行政执法证件信息变更、遗失情况统计。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结合全市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行动,把案卷评查作为规范执法行为的重要抓手,组织相关部门组成评查组,对公安、人社、住建、卫计、食药等部门的行政执法案卷开展进驻式重点评查,其他部门报送案卷参加集中评查。针对市城市管理部门执法过程中出现的突出问题,制定《关于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的几点具体意见》,规范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行为。

(四)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1、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

严格按照及时、便民原则,畅通行政复议渠道,依法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今年收到行政复议申请9件,受理8件,不予受理1件。针对人少案多且复议案件的严格时限规定,积极采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重视运用调解和解方式结案,促使许多矛盾和问题得到了妥善解决。

2、认真履行行政应诉职责。

面对行政应诉案件数量激增、案情日趋复杂、办理难度越来越大的新形势,市政府切实强化行政应诉工作,提升行政应诉能力和水平。积极化解行政争议,维护政府合法规范为民的形象。严格按照《荆州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规定》要求,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提高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意识和水平,促进行政机关形成务实为民的工作作风。今年代表市政府参加行政诉讼4件。

(五)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

1.全面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市委、市政府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作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加快法治石首建设的重要举措。各级党政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人认真研读《规定》原文,掌握主要内容,领会基本精神,真正做到学深悟透、细照笃行,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

2.不断加大干部队伍依法行政能力建设力度。

依托司法部学法平台、湖北省领导干部学习平台和党校培训活动,加大各级领导干部学法力度,组织全市所有公职人员参加网上法律知识考试。继续开展新任市管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增强各级领导干部的法治素养。

今年以来,我市在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工作方面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与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依法行政工作机制尚待完善;现行行政执法监督有待加强和深化;政府法制机构人少事多的矛盾日益突出,工作疲于应付,制约了政府法制机构在依法行政方面的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作用的发挥。

二、下一步工作思路

(一)适应法治建设新形势。坚持问题导向,着力解决法治建设中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针对行政执法过程中还存在不规范、不严密等问题,切实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保证行政权力在法治的轨道上运行;针对行政复议应诉案件数量持续增长,办理难度加大,能力亟待提升的短板,要进一步深化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针对政府制度建设质量有待提升的不足,要进一步提高建规立制的科学性、民主性和精细化,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

(二)加大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进一步发挥好依法行政考核、行政执法专项监督和个案监督等监督考评机制的作用,严格行政问责,努力形成科学有效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同时,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向社会全面公开政府职能、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职责权限、管理流程、监督方式等事项,接受社会的监督。

(三)强化法治建设的组织领导。继续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进一步规范党政主要负责人在法治建设中应当履行的职责,将建设法治政府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各地各部门行政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依法行政和建设法治政府的工作,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

(四)提高法治建设能力。促进法制机构建设,整体提升政府各部门法制机构人员的法律理论素养和法治思维能力。优化法制环境氛围,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抓好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带动影响绝大多数公职人员,提高各级公职人员运用法治思维、法律手段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突出问题和矛盾的能力。(石首市政府法制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