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首市四家企业自订四项措施停业整改

11.02.2015  17:37

  近日,石首市南口镇4家防水材料公司对照《石首市“春雷行动”方案》和《南口镇环境污染专项整治方案》,联名向石首市环保局递交专项整治请示,保证各公司在2015年3月6日以前将环保设备安装整改到位,并提请石首市环保专项行动整治专班验收。

  针对防水企业烟尘、废气扰民问题,4家企业将采取以下四项措施:一是组织学习。组织企业代表参观学习先进生产企业的生产管理与行业治污技术。二是改造设备。拟投资邀请具有丰富经验的环保设备厂对企业环保设施进行改造。三是专家指导。邀请专家现场指导提出整改方案。四是明确目标。方案明确各企业自行拆除“土锅”设备,环保设施必须稳定运行,不得擅自停运;企业之间相互监督检查,申请验收时将提供整改前后实物对比照片。同时,规范企业消防设施按照消防要求建消防池、消防栓,配备相应消防器材。整改后达到无明显排放刺激性气味,生产过程中无黑烟排放,含油废水一律处置达标排放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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