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去年暖气不热,退钱天数谁来定?

18.04.2016  21:48
  昨日,由燕赵都市报、燕赵都市网燕阵石家庄、燕赵都市报官博、官微联合开通的供暖平台正式上线,当天就有不少市民通过平台反映他们今年遇到的供暖难题。由于距离正式供暖还有几天时间,目前正是收取采暖费高峰期,交费和退费方面的投诉一时成了热点。   网友“庄里园丁”在燕赵都市网燕阵石家庄中反映,按照房屋设计规范,室内冬季设计温度16-20℃,一般取中间值18℃(必须达到的最低温度,达不到18℃您有权拒绝交纳采暖费)。去年供暖期间,园丁小区有一半时间达标就不错了,但是西郊供热只给退13天的采暖费。   网友“佳佳0906”也是去年受西郊供热事故影响的居民,他反映,去年西郊供热站锅炉损坏导致停暖或暖气不热,今年缴费时说只退7天取暖费。“为什么别的小区退十几天我们才退7天?”小区物业解释说,别的小区有别的小区的问题。这个退费有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   随后,本报记者联系了园丁小区的物业公司,物业公司表示,去年西郊供热事故导致小区停暖许多天,他们的热交换站都有详细的停暖记录,但是今年西郊供热一开始表示只给退11天的费,后来经过居委会的协调才增加到13天,“我们去年停暖的时间肯定超过13天,这个退费的标准不能供热公司说了算吧!”   园丁小区物业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他们小区一共600多户业主,目前缴纳今冬采暖费的只有不到20%。“供热公司只给退13天热费,大家都觉得退费不合理才拒绝交费的,如果交费达不到一定比例供热公司就不给供热,这可怎么办啊?”   据记者了解,去年11月30日凌晨,石家庄西郊供热公司5号锅炉运行中发生事故,直接导致桥西区和新华区部分区域近200万平方米面积停止供暖。西郊供热公司总经理董斌层公开表示,今年5月开始,他们就与相关物业公司和居委会联系,核实去年没有实现标准化供热的天数。对于去年全额缴纳了取暖费的居民,今年收取取暖费时会相应减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