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知识产权审判工作 为科技创新保驾护航
12月17日上午,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游劝荣率队到武汉大学学习考察,参观了武汉大学测绘遥感信息工程国家重点实验室,并就科技创新司法保护工作听取专家学者意见建议。武汉大学校长、党委副书记窦贤康出席座谈会并致辞,武汉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吴平主持座谈会。
游劝荣院长表示,此次调研有三个目的:一是来学习,武汉大学是知识重镇,值得法院学习的东西很多,特别是厚重的人文精神和科学精神值得湖北法院系统认真学习。二是来领任务,科技创新是高质量发展的原动力,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事关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施,事关国家创新发展大局,我们来倾听知识界、科技界对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意见建议。三是来接受监督,在全省法院受案数量持续大幅增长的态势下,更需要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不断加强和改进法院工作,希望高校和科研人员对法院工作多监督、多批评、多帮助,促进提升全省司法审判整体工作水平。
游劝荣院长在座谈中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在湖北视察期间提出“四个切实”的要求,首先就是要切实推动高质量发展,要充分发挥科教大省的优势,不断增强湖北经济创新力和竞争力。司法是保护科技创新最有效、最权威的手段,是维护公平、促进创新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的重要环节。创新产出的知识产权和科技成果转化,需要通过公正、高效的司法活动进行保护,从而切实保障创新者的正当权利。
游劝荣院长强调,省法院要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为科技创新保驾护航。要加强对科研机构和科研人员的司法保护,依法从严惩治侵犯知识产权成果权益、侵犯科研人员人身和财产权益的犯罪行为,让广大科研人员安心研究、积极创新;要依法保护科研人员的人身权利,特别是人身自由,明确罪与非罪的界限,慎重采取强制措施;要注重加强法治宣传,加强对科研人员的法律陷阱及其防范的研究,通过以案说法、典型案例等形式,帮助科研人员防范纠纷,预防犯罪,并在全社会营造尊重和保护广大科研人员创造精神的法治氛围。要大力开展院校合作,通过建立人才培养长期合作机制,充分利用武汉大学的人才资源,加强对法院干警的培训;要紧密结合审判工作实际,大力加强科技手段的运用,促进信息化技术与审判工作的深度融合,促进法院数字化、智能化建设,解放法院生产力,提高办案质量,在法院工作创新发展上打造湖北品牌。
省法院副院长周佳念出席座谈会,武汉大学、省法院部分内设机构负责同志参加座谈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