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督察局湖北土地例行督察组向黄冈市政府反馈例行督察工作情况
2015年5月20日下午,国家土地督察武汉局召开黄冈市土地例行督察意见反馈会议,对例行督察发现并经初步确认的问题向黄冈市人民政府进行通报。武汉督察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高伟,湖北省国土资源厅党组成员、执法监察总队总队长万寿雄,黄冈市委副书记、市人民政府市长陈安丽出席会议。
高伟副局长在反馈会上通报了黄冈市例行督察工作情况,指出了在耕地保护、土地供应、土地出让收支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就全面整改提出了明确要求,并就加强土地利用和管理工作提出了指导意见。他要求,一要依法依规做好督察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二要切实履行土地管理共同责任,地方政府负总责,相关部门各负其责,上下联动、密切配合。三要健全土地利用管理机制,切实提升土地利用和管理水平。
万寿雄总队长代表湖北省国土资源厅强调,黄冈市各级政府及部门 一要 高度重视,充分认识例行督察发现问题的严重性。 二要 强化组织领导,采取倒排工作时间等有效措施,迅速对问题进行核实。 三要 对核实的问题,主动进行分类整改,确保整改到位。
陈安丽市长代表黄冈市委、市政府作了表态发言,并对黄冈市下一步整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她要求, 一要 提高认识、高度重视。这次例行督察,是对黄冈市土地利用和管理的一次全面“体检”,也是围绕依法行政、推进集约节约用地进行的一次现场指导。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从促进黄冈更好更快发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谐稳定、提高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的高度,充分认识土地例行督察的严肃性和重要性,强化担当意识,坚定完成整改任务的信心和决心,以高度负责的态度把整改工作抓紧抓好。 二要 逐一认领问题,全面整改。要对照督察组通报的问题和整改工作安排部署,进一步明确任务,落实责任,下最大决心、想尽一切办法,突破重点难点,全力以赴做好整改工作。 三要 规范创新、提高水平。要以此次督察为契机,在国家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用改革创新的思路加强土地管理工作,逐步建立健康有序的管地用地新秩序和长效机制。 四要 严格责任、狠抓落实。各级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切实抓好落实,确保按期完成各项整改任务。
黄冈市发改、财政、国土、公安、监察、住建、规划、中级法院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及各县市区政府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市国土资源局副科级以上干部等80余人参加了会议。
高伟副局长通报例行督察工作情况
万寿雄总队长代表湖北省国土资源厅发言
陈安丽市长代表黄冈市委、市政府作表态发言
黄冈市土地例行督察意见反馈会议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