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财政收入增速应有综合视角
8.6%的财政收入增速及相关指标的变化,表明GDP在政府、居民和企业三者间的分配比较均衡。但是,解决收入差距问题依然任重道远、财政赤字状况仍然不容乐观
财政部日前公布了2014年全国财政收支情况,2014年全国财政收入140350亿元,比上年增长8.6%,增幅创23年来新低。另外,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数据,2014年我国GDP增长7.4%,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名义增长10.1%,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8.0%。
一些人士和媒体近日在分析财政收入增速的时候,大多聚焦于主要经济指标增速的回落和各税种的增长,这是必要的,但除此之外,分析财政收入增长情况还应有综合视角,且不应忽视指标之间的匹配与协调关系。
8.6%的财政收入增速及相关指标的变化,表明GDP在政府、居民和企业三者间的分配比较均衡。GDP作为一个国家或地区新创造的价值,要在政府、居民和企业三者间进行分配,且三者之间是此消彼长的关系。尽管2014年GDP在三者间的最终分配比例还有待更加详细的核算,但以上指标的确定无疑已为核算提供了重要基础。根据已有数据,扣除价格因素后的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8.0%,比GDP增速高0.6个百分点。这表明,居民收入增速略快于经济增速,且在GDP分配中的比重或略有上升,这也意味着政府、企业两方面至少有一方面收入占比下降。不过,考虑到现价财政收入8.6%的增幅以及2014年居民消费价格指数2%的涨幅、工业品出厂价格指数1.9%的降幅,无论政府、企业中哪个方面收入比重下降,其降幅也是有限的。
不过,相关数据透露出的信号却值得关注并积极应对。
首先,尽管居民收入增幅总体上快于GDP增幅,但解决收入差距问题依然任重道远。一是城镇居民收入增速仍低于经济增速,按常住地分,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幅为6.8%,比GDP增幅低0.6个百分点;二是城乡居民收入之间仍存在较大差距,前者的人均收入仍是后者的2.75倍;三是不同群体居民之间的差距依然明显。全国居民收入按五等分法划分,最高20%组是最低20%组的10.1倍。要在广大城镇居民收入与经济增速同步的基础上缩小城乡差距,城乡居民收入增幅必须都比现在更高一些,这需要继续适度提高居民收入在GDP分配中的比重,继续适度降低政府收入所占比重。同时,还要通过改革收入分配制度、调节收入分配机制,控制高收入群体的收入增幅,提高中低收入者的收入增幅,缩小收入差距。
其次,尽管财政支出增速慢于财政收入,但财政赤字状况仍然不容乐观。2014年,全国一般公共财政支出增长8.2%。虽然增速比财政收入低0.4个百分点,但由于基数较高,政府财政赤字扩大到1.131万亿元,占GDP比重为1.78%。尽管赤字的规模和占比还值得探讨,但开源与节流并举无疑是确保财政杠杆有效发挥作用的必要举措。财政部指出,财政收入下降的三个重要原因之一是房地产市场的调整。由此恰恰表明,必须加快结构调整步伐,培育与发展新的经济增长点,形成多点支撑的格局。从节流方面看,必须加强对财政支出的预算管理,并充分发挥人大的监督作用,认真严格地审查预决算报告,控制盲目投资、重复投资,防止财政资金“打水漂”和借新债还旧债。同时,继续严控“三公”经费支出,降低行政成本,提高政府工作效率,使财政支出的增速继续放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