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高新中心开展天使基金政策宣讲活动
06.05.2017 00:16
本文来源: 科技厅
为贯彻落实《湖北省激励企业开展研究开发活动暂行办法》,支持科技企业孵化器组建天使投资基金,引导创投资本聚焦初创期、种子期中小企业,5月4日,省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在全省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人员培训工作会上就支持科技企业孵化器组建天使投资基金进行了宣讲与辅导。
此次宣讲重点解读了《办法》有关规定:对省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发起设立天使投资基金,并约定将60%以上资金投向孵化器内科技创业企业的,省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按照不超过实际到位资金额30%的比例给予配套投资,发起设立的天使投资基金规模可降低至3000万元,投资期限可延长至7年。详细介绍了孵化器组建天使基金申报对象、申报条件、申报及审定流程,省创投引导基金出资方式及天使基金后期管理等相关内容,并针对参会培训人员提出的基金管理团队、投资决策等问题进行了现场答疑。
参加此次培训的孵化器管理人员表示,该政策的实施,改变了以前孵化器种子基金不敢用、不会用等尴尬局面,有助于提升孵化器的功能与投资能力,推动孵化器转型升级。(孟凡宝)
责任编辑:丘剑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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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5.2017 0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