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商务厅关于2015年省级服务外包产业 发展专项资金竞争性立项招投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和省人民政府对《2015年省级服务外包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竞争性分配实施方案》的批复,现决定将2015年省级服务外包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项目对全省公开招投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专项资金名称及2015年预算额度
专项资金名称:省级服务外包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预算额度:1000万元。
二、专项资金使用范围
2015年省级服务外包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1、支持服务外包企业业绩发展。对服务外包企业业绩突出、执行额增长迅速、吸纳大学生就业好的企业给予支持。2、支持服务外包园区和机构招商。对国内外市场开拓及招商业绩突出的服务外包园区和机构予以支持。3、支持省级服务外包人才培养(训)基地建设。支持培养(训)业绩突出、特色鲜明、校企合作强、学生就业率高的省级服务外包人才培养(训)基地。
三、专项资金分配方式
采取公开招投标和专家评审方式进行竞争性分配。
四、拟立项项目个数及补助标准
2015年省级服务外包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拟立项项目总数为40个。其中:1、服务外包企业业绩发展项目资金800万元,拟立项项目不超过30个,单个项目补助标准不超过50万元。2、服务外包园区和机构招商项目资金100万元,拟立项项目不超过3个,单个项目补助标准不超过50万元。3、省级服务外包人才培养(训)基地建设项目资金100万元,拟立项项目不超过7个,单个项目补助标准不超过30万元。
五、项目准入条件
申请专项资金项目的单位应符合下列条件:
1、服务外包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属于在省内注册、具有法人资格、依法备案登记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含国际货运经营者),且如实填报《服务外包统计报表制度》中规定的报表;(2)2014年度服务外包执行额超过500万美元,且年均增长20%以上(以商务部服务外包统计管理系统数据为准);(3)近两年来在进出口业务管理、财务管理、税收管理、外汇管理、海关管理等方面未受到处理处罚。
2、服务外包园区和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属于在省内注册、具有法人资格;(2)、具有服务外包招商平台,2014年开展了重大招商活动,引进境内外服务外包企业5家以上;(3)上年度无虚假、瞒报等违规行为。
3、省级服务外包人才培养(训)基地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必须是省商务厅、省教育厅共同认定的省级服务外包人才培养(训)基地;(2)2014年度外包人才培训200人以上;培训人员从事外包行业占比40%以上;(3)上年度无虚假、瞒报等违规行为。
申请单位所申报的项目,必须是2014年12月31日前完成或竣工的项目。
六、投标截止时间
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15年5月20日,具体详见项目申报指南。
请各市州商务主管部门按照申报要求严格审核把关,并于5月20日前将审核报告(正式公文)以及企业申报标书(一式二份)报省商务厅。联系人:刘茹;电话:85317299。
附件:2015年省级服务外包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见湖北省商务厅网站公告)
湖北省商务厅
2015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