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级地质公园资格评审结果的公示
17.12.2014 20:10
本文来源: 国土资源厅
关于省级地质公园资格评审结果的公示
根据《湖北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申报省级地质公园有关要求的通知》(鄂土资办文〔2003〕66号),省国土资源厅组织有关专家对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承担的“鹤峰屏山董家河省级地质公园申报材料”进行了评审。根据评审结果,拟授予鹤峰屏山董家河省级地质公园资格。
根据有关规定,现将拟授予省级地质公园资格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14年12月17日至2014年12月23日。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湖北省国土资源厅地质环境处联系。
联系人:曹 微
电话: 027-86656139 传真:027-87842072
本文来源: 国土资源厅
17.12.2014 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