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举办省级人民监督员培训班暨座谈会

30.11.2019  05:31

  

  本网讯(通讯员  高畅 摄影 蒋长顺 李洋)11月29日,湖北省检察院联合省司法厅举办了省级人民监督员培训班暨座谈会。

  据悉,此次培训活动是为了深入学习贯彻高检院制定的《人民检察院办案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的规定》,促进提升人民监督员履职能力,加强工作交流的一项重要举措。


  省司法厅副厅长刘嗣元出席了上午的培训并致辞,他强调健全完善人民监督员制度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是我国司法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并从政治性、专业性、纪律性和职业道德等四个方面对人民监督员履职提出了殷切希望。

  省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和法律政策研究室负责同志分别就《监督规定》和检察改革相关情况进行了专题辅导。省司法厅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处负责同志主持培训。


  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金鑫出席了下午的座谈,并与人民监督员代表交流互动。

  “通过观摩庭审、参与检察建议公开送达和公众开放日等活动,切实感受到人民监督员的监督权得到充分尊重。

  “这个月初,我跟随省检察院检察官到蔡甸监狱开展了巡回检察活动,感觉这项工作很有意义,有利于增强司法工作透明度。

  “担任人民监督员使我对检察工作多了一份理解,少了一些误解。

  任飞、罗琼兰、吴荣福等人民监督员主动分享了参与监督工作的体会。

  “新的《监督规定》拓展了人民监督员监督范围,我们要更加积极履职,为人民监督员制度发展完善添砖加瓦。

  刘志高、肖智华、邓明国等人民监督员对进一步做细做实人民监督员工作充满了信心。

  “上午的培训很有收获,《监督规定》对人民监督员履职提出了更高要求,希望今后加强履职保障,多组织开展培训,促进人民监督员敢于监督、善于监督。

  “建议运用信息化手段更好保障人民监督员的知情权。

  “希望检察机关及时发布监督工作样板案例,充分发挥示范和引领作用。

  万俊、闻亚、肖述方等人民监督员对进一步加强人民监督员工作提出了许多富有建设性的意见。


  在认真听取16位人民监督员代表的发言后,金鑫副检察长表示,省检察院将及时整理、认真研究大家的意见建议,有针对性地改进工作。

  他强调,全省检察机关要在思想认识上更有高度,从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的高度,充分认识人民监督员制度对于促进检察监督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意义,深入探索发挥人民监督员作用的有效形式,努力使这项工作作出新亮点、新特色;要在推进措施上更有力度,全面落实《监督规定》所确立的十种监督方式,加强与司法行政机关的协作配合,使人民监督员选有所为、选有所用;要在服务保障上更有温度,不断拓宽人民监督员了解检察工作的渠道,健全完善人民监督员监督意见办理反馈机制,确保监督意见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据了解,省检察院高度重视《监督规定》的贯彻落实工作,组织检察委员会专题学习《监督规定》内容,并对全省检察机关抓好细化落实工作提出明确要求。《监督规定》出台以来,全省人民监督员积极参与监督各类检察办案活动,呈现出参与范围广、监督形式活、工作声势大的特点,得到高检院案管办充分肯定,相关工作信息被《检察日报》多次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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