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季度我省空气质量“依然严峻” PM10平均浓度同比增长9.0%
湖北日报讯(记者翟兴波)昨日从2015年湖北环保世纪行新闻发布会获悉,今年一季度,我省纳入国家考核的 12个市 PM10平均浓度为145μg/m3(微克/立方米),较2014年同期增长9.0%、较2013年同期增长13.3%,形势“依然十分严峻”。其中,宜昌市、荆门市浓度位居前2名,分别高达175μg/m3、174μg/m3,黄冈市最低但也达到117μg/m3,均高于国家年均值二级标准(70μg/m3);荆门市、孝感市同比增幅分别高达68.9%、61.4%。
省环保厅厅长吕文艳介绍,国家“大气十条”发布以来,省政府制定了实施意见与考核办法,与各地签订目标责任书,立下治霾军令状。一年多过去了,虽已取得一定效果,但总体情况并不乐观。一些地方认识不高,压力传导层层递减,缺乏针对性的措施和强有力的推进。有的地方领导对本地污染原因不明,把责任推在外部输入性影响上。比如,要求2014年完成的空气质量达标规划,目前只有武汉、荆州、十堰、宜昌、孝感、咸宁、随州7市按要求报送省环保厅备案;在编制年度实施计划方面,目前除武汉、荆州、襄阳、十堰、鄂州、咸宁、恩施、随州8市州已报省环保厅备案外,其他9市尚未完成备案。此外,全省各级环境监测站技术人员缺乏,运行经费难以保障,实验室站房建设问题突出,难以为雾霾污染防治工作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
今年,我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总体目标是:扭转PM10浓度持续上升的局面,确保PM10年均值低于2013年水平。省环保厅表示,将定期组织省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进行联合检查,将检查结果报省政府,并通报地方政府,对发现的问题督促整改;对未通过年度考核以及工作不力、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恶化的地方,要坚决落实通报、约谈、预警、限批、追责等措施;建立和推行污染有奖举报制度,宣传、引导和鼓励公众监督企业违法排污、车辆“冒黑烟”、渣土运输车辆遗撒、秸秆露天焚烧等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