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省科技厅领导联系服务基层工作制度》的通知
12.09.2014 16:56
本文来源: 科技厅
《省科技厅领导联系服务基层工作制度》已经厅长办公会议审定,现予以印发施行。
2014年4月21日
省科技厅领导联系服务基层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对基层科技工作的指导和服务,建立完善科技工作联动机制,集中力量推进重点工作任务落实,制定本制度。
一、联系点的确定
省科技厅领导采取分片负责、一年一定的方式,全覆盖联系服务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科技局和国家级、省级高新区,以及部分高校和科技型企业。
二、联系服务内容
1.调查研究。省科技厅领导要将联系点工作与日常工作统筹兼顾,认真开展联系服务工作。要通过对联系点的深入调研,全面掌握科技创新政策的执行情况及存在的问题,了解基层科技工作的重大需求,增强做好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
2.实地指导。省科技厅领导要不定期深入联系点宣传有关政策,实地指导工作,特别是针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指导性意见和建议,帮助联系点改进工作方式,提高工作效率。
3.协调服务。省科技厅领导要为联系点营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力所能及地帮助联系点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协调推动科技创新资源向经济社会发展一线聚集,多为联系点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
4.督促检查。省科技厅领导要加强对联系点工作督查检查,协调推进重点工作落实、取得实效。
三、联系工作要求
1.省科技厅领导要把联系服务作为重要工作内容,切实增强责任意识,每年到联系点调研指导不少于2次。
2.省科技厅领导要定期交流联系点的工作情况,集中研究联系点需要解决的问题和困难,切实把联系服务工作落到实处。
3.省科技厅领导受邀到联系点参加活动,除业务对口外,原则上安排对口联系领导参加。厅领导到联系点调研、参加活动,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六条意见精神,以求实作风、良好形象为基层作表率。本文来源: 科技厅
12.09.2014 16: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