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厅荣获2015年度省直机关目标责任制考核优秀单位
(厅办公室)近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联合发文,对2015年度省直机关目标责任考核情况进行了通报,我厅位列54家优秀单位之一,连续第八年获此殊荣。
2015年,省水利厅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持续深化水利改革,致力推进水利强省建设,顺利完成各项目标任务,部分任务超额完成。年度目标责任制管理工作呈现出思路明、措施多、成效好的特点。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围绕中心,在夯实基础、提供支撑上作出突出贡献。构建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处室(单位)齐抓共管、全体干部职工人人有责的组织体系和工作机制。全年的水利工作能够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为省委、省政府实施“一元多层次”战略体系、“市场决定取舍、绿色决定生死、民生决定目的”的“三维”纲要、建设“五个湖北”和“建成支点、走在前列”宏伟目标,提供了坚实的水利支撑保障。我省开展 “精准扶贫”、第五轮“三万”活动、新农村建设等重点任务,省水利厅都积极参与,发挥了突出的作用,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二是履职尽责,在深化改革、推进发展上取得显著成效。一年来,咬定目标任务不放松,多项工作呈现强劲发展的喜人态势。争取中央水利投资计划110.99亿元,计划完成率在全国各省市区中名列前茅;防汛抗旱减灾工作有力有效,实现减灾社会综合效益88亿元;完成“十二五”农村饮水安全规划任务,超额解决了415.38万人(含农村学校师生)的饮水安全问题;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再上台阶,各项指标任务全部超额完成;湖泊保护与水生态修复工作不断创新,在水土流失治理面积、水保项目监督检查等方面成效显著;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试点工作顺利通过水利部验收,入河排污口监督检查和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建设工作均大幅度超过既定目标。与此同时,其他各项职能目标也都圆满完成年度任务。
三是真抓实干,在提能增效、争先创优上实现重点突破。在狠抓职能目标的同时,注重统筹做好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计划生育、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和深化水利改革等共性目标和效能建设目标。2015年,水利建设质量、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资金绩效考评、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建设管理、水利安全生产等多项工作在全国处于领先地位,共获得全国文明单位、省直机关目标责任制考核先进单位、全省社会管理综合治理优胜单位、省直机关“三抓一促”工作优秀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优秀单位等数十余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