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环保厅采取“三项措施”打响环境执法新年第一仗
为保持环境执法高压态势,进一步巩固2015年全省环境保护大检查、“一园两行业”(工业园区、平板玻璃行业和小火电行业)环境专项整治成果,2016年1月以来省环保厅采取“三项措施”,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确保我省突出环境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一、围绕“一园区两行业”,逐一落实督办要求。
按照曹广晶副省长关于对我省突出环境问题采取“一个一个的约谈,一件一件的督办”批示要求,省环保厅在督促各地政府整改落实的基础上,于1月18日至19日会同省内媒体对列入“一园两行业”环境专项整治范围的8家重点企业(2家平板玻璃企业、6家小火电企业)进行了专项督查。督促各地抓紧完成整改任务,并实行销号管理,确保相关问题逐一落实整改。截止目前,全省累计对列入整治范围的平板玻璃和小火电行业企业立案处罚49次,罚款总金额1962万元,其中实施按日连续计罚12起,处罚金额1653万元。促使武汉长利玻璃有限责任公司、武汉高新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湖北三峡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和荆州市亿钧玻璃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一些久拖未决的环境问题得到妥善解决,目前已有6条平板玻璃生产线和1家小火电企业按要求进行了关停,10条平板玻璃生产线和6家小火电企业建成了脱硝等污染治理设施。
二、着眼环境质量安全,开展环保综合督查。
针对今年1月份全省大部分地区持续出现中度以上污染天气的严峻形势,为确保2016年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目标顺利完成,厅党组书记、厅长吕文艳同志随即要求开展大气污染防治综合督查。1月19日至21日,由厅领导带队的6个督查组,重点就各地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体制机制落实、重点工作进展以及重污染天气应对措施等方面,分赴武汉、黄石、襄阳、荆州、荆门、鄂州、孝感、咸宁、随州、仙桃、天门和潜江等11个重点地市进行督查督办。通过督查,各地政府高度重视,加大了对火点、钢铁、石化、化工等重点工业源污染治理及环保设施运行的监管,对建筑工地、道路、堆场料场扬尘采取了有效的控制措施,并有效开展了机动车尾气的污染控制工作,最大程度消减了大气污染物的排放,我省1月下旬的空气质量持续好转。
三、召开新闻发布会,不断强化环保执法权威。
1月21日,省环保厅组织召开了2015年全省环境执法工作新闻发布会,通报了我省新《环保法》及配套办法执行、“一园两行业”环境专项整治等情况,让各地自我查找执法不足,主动整改突出问题,着力推进环境守法新常态,新华网、人民网、中国环境报、湖北日报、湖北卫视等10家媒体记者参加了此次发布会。
下一步,我省将继续开展新《环境保护法》实施年活动,坚持重典治乱、铁拳铁规治污,以打击恶意违法排污和造假
行为、督促工业污染源达标排放为重点,始终保持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推动形成环保守法的新常态。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继续深入开展环境保护“三大行动”,进一步加大环境保护督察督办力度,全力打好补齐环保短板攻坚战,大力推进湖北绿色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