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水利厅资产管理工作再获奖励资金

21.09.2016  09:37

(厅财务处)日前,省财政厅以鄂财绩发〔2016〕10号文,对省直138家一级预算单位2015年的资产管理工作考评情况进行了通报。50家考核结果为优秀,17家考核得分为零,省水利厅厅获得优秀表彰。 

省水利厅资产管理主要采取四项措施。一是严格与部门预算同步编审新增资产配置预算。新增资产配置预算与部门预算“二上二下”同步进行。在编审过程中始终坚持科学化、合理化、精细化的原则,不断推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编制、政府采购、国库支付有机结合。把资产配置预算作为规范资产增量的有效手段,从根本上解决了资产配置不均,改变了单位无计划配置资产的问题,实现了资产从“入口”到“出口”的全过程管理。二是开展国有资产制度法规的宣传培训。组织厅机关处室(单位)、厅直二级、三级单位负责人及资产管理人员对2015年4月实施的《湖北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条例》开展培训,提高了各单位领导和资产管理人员的责任意识、法律意识和业务水平。三是完成产权登记收尾工作。按照“全面清查、不重不漏”的原则,对长江局、汉江局、漳河局等单位的土地、房屋及建筑物、车辆等产权信息情况进行了复核,明晰了国有资产产权。四是加强资产日常管理。组织厅系统开展了固定资产清查盘点工作,重点对资产卡片中相关信息进行了核实,完善了固定资产的基础性数据;严格执行资产处置程序,规范处置行为,维护了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 

为鼓励先进,省财政厅奖励我厅经费6万元,主要用于资产管理工作经费补助。我厅将总结经验,正视问题和不足,积极努力、扎实工作,不断提高资产管理工作水平。   

热烈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热烈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责任编辑水利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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