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水利厅出台干部教育培训规划

07.06.2014  22:48

(厅人事处)为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水利干部队伍,努力发挥干部教育培训在干部队伍建设中的先导性、基础性和战略性作用,按照中央、省委和水利部有关要求,近日,省水利厅研究出台了《2014—2017年湖北水利干部教育培训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共分为六个部分。一是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要求以服务水利中心工作、服务干部健康成长为宗旨,持续推进大规模培训干部、大幅度提高干部素质,体现好按需施教、分级培训、突出重点、学以致用等原则。二是总体要求。要求全面推进理论武装、党性教育、能力培训和知识更新,提出了量化指标和质量要求。三是培训的重点内容。要求把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放在首位,加强推动水利改革发展能力培训,围绕水利干部的差异化需求开展知识培训。四是培训对象及任务。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分厅管干部(处级干部、科级及以下干部)、厅直单位其他干部、地方水利干部(市州县分管领导、市州县水利局长、乡镇水利站所长、市州县其他水利干部)等层次,覆盖了全省水利干部,并以2013年干部人事统计年报数据为基础,分组织调训、省水利厅培训(业务处室培训、人事处培训)、市州县及厅直单位自主培训等不同责任主体,明确了各自的培训任务。规划期内,共应培训干部26549人,每年培训6720人左右,全省水利干部职工队伍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人员比例提高2个百分点。五是培训能力建设。要求优化运行机制、加强基础建设、丰富培训形式,提升培训能力。其中,形成以湖北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为主、其他培训机构为辅的示范性培训基地,建立领导干部上讲台、技术专家上讲台制度,建立100人左右水利行业师资库,鼓励多种形式的选学。六是培训保障措施。要求做到四个“强化”,即:强化组织领导,强化经费保障,强化激励约束,强化监督检查。重点是强化经费保障。规划期内所需培训经费全额纳入财政预算或项目概算。其中,业务处室的培训经费应纳入工程投资项目或年度部门预算,人事处所需培训经费由财务处全额保障。 

下一步,厅人事处将严格按照《规划》要求,狠抓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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