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水利厅争取农业生产供电设施改造升级项目全覆盖

25.04.2016  15:01

(厅农水处)按照国家关于“十三五”新一轮农网改造升级的总体部署,2016年2月,省水利厅配合省能源局组织编制了《湖北省农村机井(小型泵站)通电2016-2017实施方案》。3月18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了《农村机井通电工程2016—2017年实施方案》,批复我省农村机井通电工程2016—2017年总投资45.01亿元。 

根据调查摸底情况,我省除小型泵站、机井外,还有大量的大中型泵站、水库、涵闸电力线路一直未进行改造,存在年久失修,权属不明等问题,严重影响灌溉排涝效益的发挥。按照厅党组书记、厅长王忠法的批示精神,4月8日,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刘元成率厅规科处、农水处、农电处等处室相关负责人专程到省能源局汇报沟通工作,经协商拟将大中型泵站、水库和涵闸等农业水利设施一并纳入到此次电网改造升级范畴,4月18日,省水利厅、省发改委、省农垦局、省电力公司等4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报送农业生产供电设施改造升级基本资料的通知》,通知要求各地水利部门要会同当地发改、农垦、电力部门核实有关工程基本情况和通电需求,并以正式文件报省水利厅、省发改委和省电力公司,6月底前将依据统计资料启动实施第一批通电工程项目。 

随着此次通电工程的实施,我省以灌溉、排涝、供水为主的水利设施电网改造升级将基本实现全覆盖,供电可靠性和效率将大幅度提高,将更好地服务于农业生产和新农村建设,为保障粮食安全提供有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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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烈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责任编辑水利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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