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司法厅传达学习国务院、省政府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
4月1日,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汪道胜主持召开专题党委(扩大)会议,传达学习国务院和省政府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并就贯彻落实会议精神进行了研究和部署。
汪道胜强调,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全面部署了2016年政府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的重点任务,省政府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对全省政府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提出了具体要求,对做好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具有重要指导作用。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坚决贯彻,不断推进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汪道胜对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做好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了五点要求:一是要深入学习,把握精神。把学习国务院和省政府廉政工作会议精神纳入“两学一做”学习活动之中,与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十八届中纪委六次全会精神,十届省纪委六次全会和司法部党风廉政建设会议精神相结合,全面、准确、深刻把握精神,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和要求上来,将上级会议精神贯彻落实到日常工作中去。二是要转变职能,依法用权。按照国务院、省政府关于简政放权的要求,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巩固完善法律服务行政管理与行业管理两结合的管理体制,深入推进司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高法律服务准入登记效率。进一步规范监狱、戒毒、社区矫正执法行为和法律服务执业行为,坚决纠正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坚决整治执法工作不规范、不文明,执业活动不诚信、不尽责现象,提高执法执业公信力。要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优化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基层法律服务便民措施,及时就近满足群众法律需求。三是要从严治党、铁肩担责。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工作责任制,将压力传到“最后一公里”,落实到每个党员干部肩上。各级党组织要强化担当,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对党负责、知责明责、自觉履责、一岗双责。要严明政治纪律和规矩,重点加强对《准则》、《条例》和《湖北省行政问责办法》的学习、宣传和教育,始终保持反腐败、反消极腐败的高压态势,坚决防止懒政怠政、“为官不为”。四是要纪律在前,预防在先。准确运用“四种形态”,坚持关口前移、防微杜渐,突出执法监管、物质采购等重点领域和环节,健全完善预防制度体系。深入推进纪律作风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六条意见”,坚决防止“四风”变异。坚持抓早抓小、对苗头性问题及时扯袖咬耳、红脸出汗,做到动辄则咎、露头就打,最大限度地预防干部犯错误。对顶风违纪之人,依纪依规严肃查处、严惩不怠。五是要检查督办,狠抓落实。结合年度目标责任管理,加强对年度重点工作开展以及国务院、省政府廉政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及时掌握进度,纳入年底综合评估考核。支持纪检监察部门监督执纪问责,充分发挥巡视、审计、警务督察的作用,最大限度调动全系统广大干警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切实将国务院和省政府会议精神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