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法制办召开全省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会议
3月29日上午,省政府法制办组织召开全省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会。会议印发《完善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机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试点方案》)和《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试和换证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换证方案》),要求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进一步完善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机制,并同步开展新一轮行政执法证、行政执法监督证(以下简称“两证”)换证工作,确保“红头文件”合法有效,行政执法人员管理正规有序,切实从源头上规范各级行政执法行为,进一步改善和营造经济发展软环境。 全省各市州政府法制办主任、省直各部门及中央驻鄂行政执法单位法制工作机构负责人共计100余人参加会议。
根据《试点方案》,参与此次试点工作的包括省财政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卫计委、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4家省政府部门,武汉、襄阳、荆门、孝感、黄冈、咸宁、天门7个市州、直管市人民政府以及大冶、江陵、五峰、利川、十堰市张湾区、鄂州市华容区、随州市曾都区7个县市区人民政府。试点单位从4月1日起至9月30日,对照《湖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对其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梳理,所有事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文件将全部纳入合法性审查范围,实施统一编号、目录管理。同时,明确审查标准,健全审查制度,规范审查流程,创新审查方式,试行第三方评估、网上审查、向社会法律服务机构购买服务等方法,建立扩大公众参与审查的工作机制。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府法制办将对试点工作进行全程跟踪。10月,各试点单位评估和总结后形成工作报告。
《换证方案》明确,于4月1日前至年底,全省开展新一轮行政执法证、行政执法监督证的换证工作将区分资格清理、资格审查、学习培训、换证考试、集中公告五个步骤在全省17个市州、直管市、林区及省直各行政执法部门全面推开。本轮换证工作将首次采取网络传输、数据库管理、网上申报、网上考试、网上查询的全新模式,届时全省行政执法主体、人员将实现精细化、全动态管理。
省政府法制办党组书记、主任张绍明出席会议并讲话,指出,此次会议是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补齐当前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短板的一次重要会议,在下步的工作中,各市州政府法制机构、省直各部门法制工作机构要积极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及省委十届五次会议全会精神,坚持五大发展理念,以纠错问责为抓手,以制度和机制建立为基础,按照“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省委、省政府指示要求,加快适应、把握、引领新常态,认真履责,勇于担当,扎实工作,奋力争创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新作为。
省政府法制办副主任魏月明主持会议。(综合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