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法制办召开全办大会宣布主要领导任职决定

04.05.2017  23:48

5月3日下午,省政府法制办召开全办大会。省委组织部副部长刘艳红宣布省委决定:魏月明同志任省政府法制办党组书记、主任。省委组织部三处处长周华参加会议。

刘艳红副部长在宣布任职决定的讲话中说,这次省政府法制办主要领导的调整,是省委从大局出发,根据工作需要,通盘考虑、慎重研究决定的,充分体现了省委、省政府对省政府法制办工作的高度重视。刘艳红副部长高度评价了张绍明同志担任省政府法制办党组书记、主任五年来工作取得的成绩,充分肯定了省政府法制办近年来在加强我省法治政府建设方面所做出的突出贡献。

刘艳红副部长强调指出,全办干部职工要在办党组的集体领导下,一是认真围绕中央和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再上新台阶。要坚决贯彻中央、省委决策部署,主动为改革大局服务,要统筹推进政府法制各项工作。二是坚持从严治党,在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上再上台阶。要继续深入推进“两学一做”教育工作,进一步加强班子建设,切实把“两个责任”落实到位,为推进我省加快“建成支点、走在前列”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魏月明同志在表态发言中说,省委决定我任省政府法制办党组书记、主任,既体现了省委、省政府对省政府法制办工作的认可和肯定,更是对我个人的关心和信任,我坚决拥护省委的决定,并感谢省委、省政府对我的信任,感谢全办干部职工对我工作的支持。作为新任办党组书记、主任,我深感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既有压力,也有动力,我将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和其他班子成员一道,带领全办同志共同努力,在历任党组打下的良好基础上,再创新的业绩,再上新的台阶。一是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把抓好党建工作作为最大政绩。二是认真履职尽责,充分发挥法制办职能作用,在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进程中当好服务部、参谋部、工作部、咨询部和示范部;三是坚持以上率下,按照省委对领导干部“五个表率”要求,认真做好各项工作。四是坚持民主集中制,听取群众意见,注重加强班子团结,发挥班子成员的作用,认真贯彻好民主集中制。

张绍明同志在讲话中说,坚决拥护省委的决定,力争尽快做好工作交接,确保省政府法制办各项工作正常有序开展。回顾到省政府法制办工作的五年时间,能够时刻不忘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使命,以当好“服务部、参谋部、工作部、咨询部和示范部”为己任,积极为加强我省法治政府建设尽心尽责。近年来,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我们全办上下思想认识、精神面貌发生了很大的改变,制度建设和机关作风建设得到明显加强,办内各项工作也取得了长足进步。所取得的这些成绩,离不开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更离不开全办干部职工对我工作的支持,在此向大家表示感谢。也借此机会给大家提几点希望,希望大家在今后的工作中能做到“六个一定要”,即:一定要注重讲政治,一定要注重业务,一定要注重创新,一定要注重公正,一定要注重辩证思维,一定要注重团结,为我们的法制事业再创新的辉煌。(综合处王光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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