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法制办召开主任办公会议
2月11日上午,张绍明同志主持召开主任办公会议。会议听取制度廉洁性评估工作进展情况汇报,研究讨论《省政府法制办关于分解落实<政府工作报告>涉及政府法制重点工作的报告》、《2014年度省政府部门依法行政考核评分方案》、“三万”活动工作方案和慰问办内困难职工、社区贫困户等事宜。
关于制度廉洁性评估工作。会议指出,经过前一阶段工作,全省政府系统制度廉洁性评估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各市州、省直各部门已基本完成制度廉洁性评估工作交接,成立相应工作指导小组,部分地区成立专家组,并制定2015年度工作方案。下一阶段要切实抓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根据各市州、省直各部门报送情况进行整理汇总,通过编发简报等形式下发通知,进一步明确2015年工作要求,督促各地将制度廉洁性评估工作纳入日常安排,切实抓好贯彻落实。2015年要结合贯彻落实《湖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情况检查活动,加大对各地、各部门制度廉洁性评估工作督办指导力度,确保实现“市州全延伸、省直全覆盖”。二是根据2015年工作要点安排,省办要带头推进制度廉洁性评估工作,综合处要制定格式化、规范化的制度廉洁性评估工作表格,两个立法处室和备案监督处在开展立法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时,要严格按照要求进行制度廉洁性评估,填写相关评估表。三是依照我省有关规定和办内相关制度,结合工作实际,研究确定专家付费标准,使之规范化、制度化。
关于《政府工作报告》涉及政府法制工作责任分解。会议指出,要根据《政府工作报告》的原文,将我办责任分工具体划分为主办责任、协办责任、共性责任三类予以区分。主办责任部分是由我办牵头开展的重要工作,是年底要“结硬帐”的工作任务,要结合我办2015年工作要点,使之具体化、项目化,明确责任处室,限定完成时间,重点抓好落实。协办责任和共性责任部分,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解,明确责任处室和工作任务。
关于省政府部门依法行政考核工作。会议要求,一是坚持客观适度原则,合理控制优秀率,确保依法行政考核结果与当前法治政府建设客观实际相符合,优秀率控制在65%以内较为适宜;二是进一步完善扣分标准,规范评分要求,确保考核公平公正;三是调整考核加分情形,对在省级及省级以上会议、培训班上的经验发言交流,获得省级及省级以上表彰,或在法治政府试点工作中取得实质性进展的可适当加分,以更好地发挥依法行政考核的激励示范作用,促进全省依法行政进程。
关于“三万”活动。会议指出,全办上下要积极参与“三万”活动,增进同基层群众感情,加深对基层了解,切实促进机关作风转变。今年除做好规定动作外,要结合我办工作职能优势,大力开展“送法下乡”等特色活动,通过帮助制定村规民约、组织开展政策法规宣讲、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协助解决土地确权中法律问题等多种方式,帮助驻点村加强“法治乡村”建设。会议原则同意《省政府法制办2015年“三万”活动走访慰问活动安排》和《关于开展2015年“三万”活动经费预算的报告》,要求及时支付工作经费,确保不给基层添负担。
关于社区困难群众和办内困难职工慰问工作。会议要求,既要落实好中央和省委有关通知精神,将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困难群众和职工手中,又要严格执行文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确保依法依纪依规办事。
参加会议的有:魏月明、费德平、张圣华、王桂华,谢蕾、蔡雪峰、颜邦华、王莉莉、朱德富、徐劲、陈娟、张利敏、卫国。(金安祠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