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协重点督办我省农村非国有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工作

08.12.2016  12:05

  11月29日,省政协在省文化厅召开重点提案督办座谈会,对《关于加强我省农村非国有不可移动文物保护的建议》的办理工作进行督办。

  省政协常务副主席陈天会,全国政协委员、省台盟主委江利平,省政协港澳台侨和外事委员会主任骆新华、副主任邵元洲、武勇,省文化厅厅长雷文洁,省编办副主任彭超,省财政厅党组成员、省综改办专职副主任江国钧,省文物局局长黎朝斌出席会议,省政协、省台盟、省政府政务督查室、省财政厅、省文物局、省古建筑保护中心等单位的相关人员参加会议。省文化厅、省编办分别汇报了提案办理以来工作进展情况;省财政厅、省政府政务督查室就做好提案提出了意见和建议;省台盟对提案办理工作表示满意。

  陈天会指出,提案工作是政协参政议政的重要抓手,湖北省实施省领导每年领办1至2件重点提案的做法以来,对于推动有关重点工作发挥了积极作用;近年来,通过各方努力,农村非国有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工作取得了很大进展,主要体现在加强文物保护的社会共识基本达成、各界协同保护的社会氛围正在形成、已有措施取得了明显的阶段性成果;但总体上此项工作还有很大的改进和改善空间。他强调,农村非国有不可移动文物相对于其他不可移动文物,更容易遭到忽视和破坏,经费投入和保障措施相对薄弱,需要我们保持清醒认识、给予高度重视。他要求,下一步,各部门要标本兼治、多措并举、形成合力,在加强农村非国有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工作方面坚持“四结合”,即修订《文物保护法》与推动地方立法相结合、加强文物保护与实施农村扶贫攻坚相结合、强化政府保护责任与调动群众保护积极性相结合、完善保护管理体系与健全保护管理机制相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