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局向机关干部职工发出春节廉政提示

17.02.2015  14:03

  近日,省局纪检组监察室向局机关每名干部职工发送春节廉政提示卡,提醒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六条意见和省纪委《关于严明元旦春节期间有关纪律要求的通知》要求,严格遵守有关纪律,树立机关干部清正廉洁的良好形象,确保度过文明、祥和、廉洁的节日。

  一是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拜年活动;

  二是严禁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

  三是严禁出入私人会所、借培训中心奢侈消费;

  四是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烟花爆竹、花卉等年货节礼;

  五是严禁用公款接待走亲访友、外出旅游等非公务活动;

  六是严禁利用婚丧喜庆敛财;

  七是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电子红包;

  八是严禁参与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

  九是严禁公车私用;

  十是严禁将相关费用转嫁给食品药品企业;

  十一是严禁用公款购买、发放、赠送各种购物券(卡);

  十二是严禁用财政性资金举办年会、联欢会;

  十三是严禁以任何名义年终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

  信息来源:监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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