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局召开医疗器械新法规培训会

30.10.2014  18:50

  

  10月27日,省局在武汉举办全省医疗器械新法规培训会,进一步学习贯彻新修订《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及其相关配套法律法规。省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朱与杰同志出席开班仪式并讲话。 

  朱与杰总工结合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提出四点意见。一是对政府要制定权力清单,法无授权不可为;二是对市场要制定负面清单,法无禁止即可为;三是对监管部门要制定责任清单,法定职责必须为;四是对培训班要制定课程清单,组织者与学员要共同作为。并就这次培训的目的、意义做了阐述,对参训人员提出了具体要求。

  此次培训会,特别邀请国家总局医疗器械注册司和监管司有关负责人解读新近出台的法律规章。全省医疗器械监管人员及相关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近500人参加了培训。  (信息来源:医疗器械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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