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司法厅召开挂职干部会议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和中央、省委有关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厅机关优秀年轻处、科级干部的培养锻炼,补齐基层工作经历,厅党委研究决定,在去年选派12名同志挂职锻炼的基础上,今年继续选派11名同志到厅直属基层单位和驻汉有关基层司法所挂职锻炼,时间分别为1-2年。4月22日下午,厅党委委员、政治(警务)部主任邓传荣主持召开挂职干部会议,学习贯彻厅党委印发的《湖北省司法厅干部双向挂职锻炼管理办法(修订)》,严明挂职工作纪律要求,促进挂职干部改进作风、提高能力,确保挂职工作取得实效。
邓传荣指出,在实践中锻炼干部,是我们党培养干部的一条根本途径。选派优秀年轻干部下基层挂职锻炼,既是组织要求,也是个人成长需要,符合年轻干部的成长规律。有些年轻干部自大学毕业参加工作以来,一直在各级机关工作,没有相应的基层工作经历,也缺乏对基层工作的熟悉了解。所以,必须通过下基层挂职锻炼的方式来补齐经历,提升能力,墩苗培基。实践证明,通过挂职锻炼,有利于年轻干部增长见识,丰富阅历;启迪思维,拓展思路;拓宽视野,增长才干。
邓传荣要求,挂职干部要加强锻炼,努力实践,切实提高能力素质。一是要树立学习为本的观念,以学习促转变。要把学习作为一种政治责任,一种精神追求,一种思想境界来认识,坚持向基层学,向实践学,向身边同事学,尽快把需要学习的东西学到手,及时转变角色,尽快适应工作。二是要树立求真务实的观念,以实干促提高。挂职锻炼时间相对较短,要克服“做客”思想和短期行为。要安心,克服“挂职不到位、挂职不挂心”的临时思想,真正安下心来,沉下身子,增强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要融入,尊敬领导,团结同事,摆正自己的位置,处理好人际关系。特别是下派的处级干部,要维护挂职单位的班子团结。要有所作为,对自己所负责的工作,要敢于负责,敢挑重担。工作中要注意要发挥自身的优势,多为基层出主意、出思路,帮助基层解决一些实际问题。三是要树立艰苦奋斗的观念,以行动树形象。挂职不是去做官,而是去接受锻炼。挂职干部到新的挂职单位后,无论是工作上,还是生活上,都会遇到一些困难。要坚持工作高标准,生活低要求,廉洁自律,经受锻炼。要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牢固树立“四种意识”,树立好挂职干部的形象。
邓传荣强调,要加强领导,强化管理,确保挂职工作取得实效。选派干部挂职锻炼的成效如何,关键在于加强领导,强化管理。各级政治部门要依据《挂职干部管理规定》加强挂职干部管理考核,坚决防止干部挂职锻炼流于形式。要加强对干部挂职工作的协调管理,经常听取挂职干部的工作汇报,了解他们的思想、工作情况,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参加挂职锻炼的同志,工作上要与原单位脱钩,如有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回厅机关帮助工作的,必须严格遵守请销假制度,并向厅政治(警务)部报告备案。在挂职结束前,厅干部处要会同各接收单位一起对挂职干部进行全面考核,负责地做出组织鉴定,并将考核结果作为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