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发改委:建立“四个一”机制 让市场主体享受改革红利

13.10.2015  21:12

  10月13日,在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减轻企业负担、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新闻发布会上,省发改委重点办主任吴新民介绍,为了真正方便企业,省发改委着力建立和完善“四个一”的工作机制和制度,让市场主体真正感受到改革的红利和实惠。

   公开一张“审批清单

  省发改委制定了受理审批权力清单,并向社会公布《省发改委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明确目录以外一律不得实施其他行政审批,对已经取消和下放的审批事项不准搞变相审批。

   明确一张“责任清单

  省发改委把行政责任落实到每个岗位每个环节,明确每一类权力事项的职责,分级细化责任归属,确定具体责任承担者,完善权力运行问责机制。

   实行“一个窗口

  吴新民介绍,除保密事项外,省发改委现有5类32项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全部集中到机关政务服务大厅一个窗口办理,逐步转变业务处室的职能,进一步提高投资项目事中事后监管能力,提高行政服务水平和效能。

   建设“一个投资项目联合审批办事大厅

  为推动全省行政审批的体制改革创新突破,省发改委会同省直12个部门建成了省投资项目联合审批办事大厅(一期)。据介绍,该系统可联审23项(子项110项)事项,且统一规范了联审部门审批事项、审批依据、申请材料、所涉中介服务事项等,实现“一口受理、同步办理、限时办结、互抄互告、信息公开”的网上联合审批运行模式。

  除此之外,省发改委还出台相关文件精简企业投资项目核准的前置审批条件,扩大企业投资自主权。据悉,省发改委会同省编办印发文件,要求除法律、行政法规明确规定作为项目核准前置条件的外,项目核准机关一律不得将其他事项作为项目核准的前置条件,不得干预企业投资自主权,不得将属于企业经营自主权的事项作为企业投资项目核准的前置条件。目前省发改委已取消包括银行贷款承诺、融资意向书在内的18项企业投资项目核准的前置条件。(何习文)

  新闻链接:

   省发改委行政审批事项目录

   湖北省投资项目联合审批办事大厅

   关于一律不得将企业经营自主权事项作为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前置条件的通知》(鄂发改投资[2015]262号)

湖北举办线上机关档案业务建设培训班
7月25日至26日,为持续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动员全省档案系统抓好国家档案局对湖北档案工作监督检查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湖北省档案局依托中国知网以线上方式举办机关档案业务建设培训班。省内外档案工作者4.档案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