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举行
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58人出席会议,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
根据通过的会议议程,会议听取了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栾丽娜、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张绍明、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厅长尹维真、省财政厅厅长王文童、省旅游局局长钱远坤、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滕鑫曜分别作的关于《湖北省畜牧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关于《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条例(草案)》的说明、关于《湖北省城市供水条例(草案)》的说明、关于《湖北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条例(草案)》的说明、关于《湖北省旅游条例(修订草案)》的说明、关于《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集中修改、废止部分省本级地方性法规的决定(草案)》的说明。以上法规草案、决定草案,将在本次常委会会议上进行审议或表决。
会议先后听取了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赵斌、王玲,省人大常委会秘书长乔余堂,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李乐成,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李静、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敬大力分别作的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报告、关于检查《湖北省湖泊保护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和《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办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关于全省服务业发展情况的报告,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实施情况的报告。以上报告,将在本次常委会会议上进行审议。本次常委会会议还将结合审议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湖北省湖泊保护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对《湖北省湖泊保护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开展专题询问。
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李春明,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田承忠、周洪宇、王建鸣出席会议。
部分全国人大代表和省人大代表,省人民政府副省长梁惠玲,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省人大各工作机构负责人,省直有关部门负责人,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及部分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