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闭会

04.06.2018  01:35

      湖北日报讯(记者呈思、王馨、通讯员朱博)5月31日下午,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圆满完成各项议程,在武昌闭会。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蒋超良主持会议并讲话。

      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应到62人,实到58人,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表决通过《湖北省气候资源保护和利用条例》《湖北省广播电视条例》,审议批准了《武汉市气象灾害防御条例》《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订)》《长阳土家族自治县森林资源保护条例》。

      会议审议了省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省级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并批准了预算调整方案;审议通过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

      会议决定接受周先旺同志辞去省人民政府副省长职务的请求。决定任命万勇同志为省人民政府副省长。

      会议还表决通过其他人事任免事项,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

      蒋超良在讲话中强调,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在湖北改革发展史上具有重要里程碑意义。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是湖北当前首要和长期重大政治任务。全省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按照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部署,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努力开创新时代湖北人大工作新局面,为谱写新时代湖北高质量发展新篇章作出贡献。要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统领人大工作,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切实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在人大工作中得到全面贯彻和有效执行;准确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经济带发展重要战略思想的精神实质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湖北发展的各项要求,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上来;始终把人大工作置于党的领导之下,保持人大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

      蒋超良强调,要全力服务推动高质量发展。聚焦“四个着力”“四个切实”,围绕全面深化改革、抓好长江大保护、推动高质量发展、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等重大决策部署,全面担负起宪法法律赋予的立法、监督、决定等职责,奋力推动全省高质量发展取得新突破、乡村振兴取得新进展、民生工作取得新成效、作风建设取得新成果。要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人大在立法中的主导作用,着力提高立法质量,确保各项法规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为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制保障。

      要坚持正确监督、有效监督,充分运用“法律巡视”利剑,增强监督实效;通过开展专题调研、听取审议省政府专项工作报告等途径,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高供给质量,加快创新驱动战略实施,培育发展新动能,着力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要围绕打好“三大攻坚战”,深入开展“代表行动”,持续开展“环保世纪行”活动。要根据党中央决策部署,推动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进一步提升财政预算资金使用效益。要加强同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联系,推动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不断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蒋超良强调,要大力弘扬求真务实作风。把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为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任务,保持定力、强化压力,持之以恒、久久为功;以“功成不必在我”的胸怀和“功成必定有我”的担当,在全省改革发展大局中充分展现人大担当作为;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广泛开展调查研究,善于发现问题,推动解决问题;建立人大监督追责机制,真正实现人大监督由“解释”向“解决”转变。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精神和湖北省实施办法,切实增强廉洁自律意识,自觉诚恳接受党和人民监督;严肃会纪会风,遵守会议各项纪律和规定,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和水平,推动新时代人大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

      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王玲,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洪宇、王建鸣、刘雪荣、刘晓鸣、胡志强,秘书长朱毅出席会议。

      省人民政府副省长陈安丽,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李静、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晋,省监察委员会负责人,部分全国人大代表和省人大代表,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省人大各专(工)委组成人员,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及部分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人,省直有关部门负责人等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