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听取湖泊条例执法检查及专题询问工作开展报告

09.06.2014  11:58

(省湖泊局)6月6日,省人大召开了对《湖北省湖泊保护条例》进行执法检查及专题询问工作专题座谈会。省水利厅及相关厅局分管负责人、相关县市区分管负责人、湖泊“湖长”代表及省水利厅相关处室的负责人参加了座谈会。 

座谈会上,厅巡视员汤和明代表省水利厅从着力构建湖泊保护责任体系、完善湖泊保护体制机制、推进湖泊保护基础工作、实施湖泊治理及水生态修复、落实湖泊保护投入政策、强化湖泊巡查执法及涉湖工程监管、营造浓厚湖泊保护氛围等七个方面汇报了条例贯彻执行情况;分析了湖泊保护刚性约束还不够强、湖泊保护能力建设还比较弱、湖泊保护投入机制还不稳定等三个方面问题;提出了进一步强化责任考核、强化投入保障、强化规划引导、强化能力建设等四条建议。座谈会上,各相关厅局领导,相关县市区领导和湖泊管理基层代表均汇报了各自按职责分工进行的湖泊保护工作方面的情况。 

省人大副主任王玲对当前湖泊保护工作开展的成效进行了肯定,同时指出在湖泊保护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与人民群众对湖泊保护的期望存在差距,特别是在湖泊的水质上,2013年水质指标比2012年水质指标还出现下降。王玲要求:一是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这一次条例执法检查和专题询问工作,进一步加强领导;二是要抓住这一次条例执法检查和专题询问的机遇,推动湖泊保护工作上台阶。重点是在总结工作经验同时,查找存在不足,尽快整改;三是执法检查要解决一些突出问题,如体制机制、投入保障、污染水质、蚕食湖泊、民生保障等,各部门都要抓住几个突出问题,让群众看得见,摸得着;四是要进一步提升履行湖泊保护的能力。 

省人大农工委主任刘田喜对下一步执法检查工作进行了安排:6月中旬,省人大常委会听取省政府和各省直部门对湖泊保护执法工作的自查情况。公布开展执法检查接受公众监督举报的电话和网址。6月底,省人大组成5个由省人大相关领导任组长的检查组,对各市(林区)进行执法检查,9月份,开展专题询问。 

为了做好省人大执法检查与专题询问的相关工作,省水利厅下一步将收集相关厅局有关湖泊保护工作方面的材料,起草省水利厅湖泊保护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自查报告,代表省政府起草湖泊保护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并报省政府办公厅。厅相关处室按《省水利厅关于做好迎接省人大对《湖北省湖泊保护条例》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有关工作的通知》做好自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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