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听取湖泊保护条例贯彻实施及自查情况

01.07.2014  13:45

(省湖泊局)6月30日,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召开联组会议,听取省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湖泊保护条例贯彻实施及自查情况的汇报。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李春明,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常委会副秘书长,参加执法检查的省人大常委会委员、专(工)委委员,省政府分管副省长、副秘书长及有关厅局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省政府汇报了湖泊保护条例贯彻实施及自查情况。环保、林业、农业等部门分别汇报实施情况。水利厅厅长王忠法从构建湖泊保护责任体系、完善湖泊保护体制机制、推进湖泊保护基础工作、实施湖泊治理及水生态修复、落实湖泊保护投入政策、强化湖泊巡查执法及涉湖工程监管、营造浓厚湖泊保护氛围等七个方面汇报了条例贯彻执行情况,分析了湖泊水污染治理难度、湖泊保护投入严重不足、湖泊保护刚性约束不够等三个方面问题,提出了加强湖泊保护的建议,并表示下步将积极配合省人大开展湖泊保护执法检查工作,认真履行水利部门的职责,做好湖泊保护工作。 

李春明听取汇报后充分肯定了《湖泊保护条例》实施以来省政府及各部门所做的工作,同时强调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湖泊保护的重要性,要认识到保护好湖北得天独厚的湖泊水资源是顺应湖北发展的需要,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大事。  李春明要求省政府及各部门下一步按照省人大关于湖泊保护条例执法检查的安排部署,积极配合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围绕“五保”目标和“五个”环节,扎实有效地开展湖泊保护条例执法检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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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烈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责任编辑水利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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