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互借力 有效联动
近日,为加强土地督察与土地执法监察协作配合,提高土地督察效能,武汉督察局与湖北省国土资源厅及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土地执法监察与土地督察协作机制课题”研究组开展座谈研讨,探索建立土地督察与土地执法监察协作机制。
武汉督察局局长崔岩认为,土地督察与土地执法监察既有相似点,又有所区别。相似点是两者都是为了维护良好的土地利用和管理秩序,处于“同一战线”,工作方式也有类似的地方。区别是两者在承担职能、工作对象等方面不同,国家土地督察机构属于行政内部监督,受国务院委托对省级人民政府土地利用和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不直接对具体土地违法违规案件进行处理;而土地执法监察属于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内设机构,是法定的土地执法机构,具有直接调查处理权,但是受身份限制难以对政府实施监督。土地督察机构对地方政府实施监督,发现的问题,地方政府往往还会要求土地执法监察去纠正,从这个角度来说,土地督察与土地执法监察间具有巨大的协作潜力,尤其是在土地违法数据信息共享、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预警、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等方面有很大的合作空间,可相互借力、联动推进,弥补各自不足,共同促进土地管理工作持续向好。
湖北省国土资源厅党组成员、执法监察总队总队长万寿雄表示,2016年将着力在以上方面积极协作配合土地督察工作,形成督察执法合力,及时有效遏制土地违法行为。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教授、国土资源部法律评价工程重点实验室主任胡守庚对“土地执法监察与土地督察协作机制课题”目前研究情况进行了汇报,从土地督察与土地执法监察现行状况、两者间比较、与国外相关制度比较、协作运行机制等方面介绍了课题组的初步研究成果。
武汉督察局副局长高伟、石一连,专员唐世力、综合处室负责人及督察一室全体同志,湖北省国土资源厅相关处室负责人等一同参加了研讨。
座谈研讨会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