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市直属分局三项措施提升会审质量

03.07.2015  16:50

  一是强化初审责任,提高会审质量。土地出让业务的初审是提高会审质量的基础,分管领导和交易中心、地籍利用科是初审的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把初审的问题弄准,拿出负责的初审意见,并形成初审方案,提交给会审会决定。参加会审人员要认真负责的发表意见,凡会审会有争议的,都要暂缓办理,分管领导和主办科室,要根据会审提出的意见,在指定时限内拿出新的意见,尽快提交会审会讨论确定。

  二是坚持依法行政,严格落实责任。对土地出让业务的真实性、合法性,坚持谁办理、谁审查、谁签字、谁负责。与会科室负责人要对拟出让地块相关审批资料的合法性、合规性和是否全面完备负责。初审意见由参加初审的人员集体负责;会审意见由会审领导小组集体负责。

          三是落实承诺时限,提高办事效率。凡会审会通过的事项,相关科室必须迅速运行,立即办理,按承诺时限按时办结,不得推诿扯皮,拖延时限。对因工作效率低下或因违法违规操作遭社会投诉的,一经查实,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